近日,临朐县安监局针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属易发职务犯罪领域的实际,主动与检察院携手共筑职务犯罪预防防线,建立了预防职务协作机制,确保安监系统对安全生产工作严格监管,廉洁执法,严防职务犯罪发生。
一、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安监局、县检察院分管领导、主要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内容为:通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情况,分析预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讨职务犯罪预防对策和建议,安排阶段性的预防工作重点和措施。
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共享机制。县安监局、县检察院对开展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相关资料进行共享。县安监局定期向县检察院移送危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和向县公安局移送案件情况,同时县检察院向县安监局通报有关危害安全生产案件的办理情况。
三、建立线索移送监督机制。县安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如发现本单位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有涉嫌职务犯罪线索时,应将有关材料移送县检察院;县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如发现县安监局的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需要追究行政处分责任的,应提出检察建议并连同有关材料移送县安监局处理。
四、在预防职务犯罪过程中加强沟通联系。县安监局对职务犯罪预防规范性制度建设等问题的咨询,县检察院及时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县检察院根据需要,通过多种形式,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进行警示教育及法制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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