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各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紧张有序地开展着,为了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采取“学、宣、访、公”等措施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学“即强化政治和业务学习。大队始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摆在重要位置,近期,结合交通警察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全体民警和协管员学习了党的十六届七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人民警察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政法干警五条禁令》;针对各科室中队的职能工作,组织民警选择性地学习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和《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车管业务知识,切实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
二、“宣“即强化内外监督。一方面,强化内部监督。大队在交通事故处理、违法行为处理、车辆管理等重点业务岗位进一步加强了监督管理;在车管、违法处理、收费等窗口部门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对全部业务办理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另一方面,强化外部监督。大队将办事流程、收费项目、举报电话上墙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大队聘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客货运企业驾驶人为执法监督员,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访“即主动上门大走访。大队结合开门评警大走访活动,大队领导带领民警按管辖区域深入走访交通事故当事人、交通事故受害者、客运企业、困难家庭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拉近警民之间的距离,共走访运输企业14家、走访客运站3个、走访学校12所,征求各类意见与建议6条。
四、“公“即公正规范执法。为确保民警在执勤执法工作中公开、公正、文明、规范,大队要求上路执法执勤要着装整齐,警用标志齐全,用语和善,执法必须在两人以上,保持良好警容警姿,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解释工作。窗口单位民警要语言随和,热情服务,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不得推委,并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同时,驾驶警车一律穿制式警服,路上巡逻一律开警灯,行车要规范,不得随意鸣警笛,无特殊任务不得强行超车、闯红灯、超速行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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