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安全评价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促进全县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临朐县安监局监管一科深入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和从业行为专项治理自查活动,切实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管,促进安全评价机构不断提高安全评价水平和服务质量。
一是明确监管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局有关文件规定,贯彻实施“惩防并举、打非治违、建章立制、规范发展”的指导思想,积极构建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有效结合的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安评机构监管,实施安评过程有效监控,把好安评报告质量关,督导各类安全评价机构树立“质量第一”的工作目标,规范安评工作行为,提高安评服务质量,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稳定全县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发挥重要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是明确安评机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对安评机构的各项管理制度,要求在临非煤矿山领域开展工作的安全评价机构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标准的规定,遵守执业准则,依法、科学、独立、公正地开展安全评价工作,自觉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管,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三是加强对中介机构日常监督考核。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设立、审批和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过程中,加强对安全评价报告质量的审核,采取专家评审等形式对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质量进行核实;并对各安评机构在企业开展安全评价业务情况、服务质量及被评价单位反映的有关问题定期进行汇总、分析、处理。
四是明确工作纪律。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细化了两个“五不准”,要求各安评机构、安监机构在安评及监管工作中认真遵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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