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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交管大队动员部署“十八大”道路交通安保工作

2012-09-26   来源:安全文化网    作者:赖?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9月25日晚,于都交警营房三楼大会议室灯火通明,大队全体领导、机关各科室、基层一线中队的所有民警、职工、协管员共计200余人,在此召开国庆、中秋两节及“十八大”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动员大会。教导员黄小康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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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5日晚,于都交警营房三楼大会议室灯火通明,大队全体领导、机关各科室、基层一线中队的所有民警、职工、协管员共计200余人,在此召开国庆、中秋两节及“十八大”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动员大会。教导员黄小康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由,李志强副大队长宣读《党的十八大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全警动员,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规范通行秩序,不断强化源头管理,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同时现实“五个确保”的工作目标。即: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一次死亡1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同期下降;确保不发生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民警职工违法违规违纪等问题。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方案精神,大队成立了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长曾祥勋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为副组长。在工作措施上要求做到“五结合”即:结合“道路客运安全年”、整治酒驾、整治“三超一疲劳”等专项行动,集中做好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结合“牵手平安行”活动,集中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源头治理工作;结合“文明交通计划”,集中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结合重点信访案件专项治理活动,集中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结合开展“永远热爱党、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做好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强调,各中队中队长是辖区党的十八大期间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总负责,并且各部门“一把手”必须在岗在位,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掌握情报信息,对因瞒报、漏报、误报、迟报造成工作被动和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针对当前队伍建设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如果放任发展下去极有可能个人或者单位造成负面效应,甚至影响到“十八大”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顺利开展,教导员黄小康毫不避讳一针见血的对问题产生的根源及解决办法进行了分析与阐述,指出了个别民警、个别科室曾出现了不该出现的苗头,告诫在坐在每一个人都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到纪律不松弛、作风不散漫、时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十八大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万无一失。

    最后,县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长曾祥勋强调:十八大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举世关注,举国瞩目。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同志要深刻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做好党的十八大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疲劳厌战情绪,把防事故、保安全、保早畅通、促稳定的工作作为全力打好“十八大安全保卫战”的重要举措来抓。就如何具体做好“两节”、“十八大”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曾大队长总结归纳道:“突出一个主题,紧扣两个环节,强化五项举措”。“突出一个主题”,即:以稳定压倒一切为主题。“紧扣两个环节”,即:紧扣事故预防工作,特别是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紧扣规范执法化建设,坚决防止因执法不规范引起的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强化五项举措”,即:强化路面无缝巡逻监管举措;强化重点车辆,如:客车、校车、面的、三轮摩托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的盯紧看牢;强化重点路段、复杂路段,如屏山牧场、罗天岩景区的道路监管等;强化保畅通意识,对轻微交通违法不处罚(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除外);强化责任意识,不断铸就民警驾驭大局能力。在谈到队伍建设问题时,曾大队长语重心长的对大家要说:“要常思、要常想、要常念”,不断提醒自己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做了会有什么后果?等,从而不断警示自己、提醒自己:身为一位人民警察、一位人民公仆,并且在社会生活中扮演儿子、父亲和丈夫的我们如何承担社会责任与家庭责任。

    会议当中,各科室、中心、中队负责人还向大队长曾祥勋递交了《党的十八大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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