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下午,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组织全体车管所、基层中队车驾管民警、机动车检测站及宣教民警等46名工作人员举办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和《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4号)学习培训班。
培训班由车管所所长殷士田主讲。他重点讲解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及相关执法要求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查验规程》等7个标准。同时,结合大队车驾管业务实际,对驾驶人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内容的修改、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限、考试次数、申领各类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及机动车申请注册登记应提交的相关材料、申请校车使用许可的法律规定、校车标牌的领取及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凭证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会议要求全体参会人员要吃透 “公安部令第123号、124号”文件精神,在工作中做好贯彻、落实、宣传工作,向前来办理相关业务的群众发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宣传材料,讲解修改后的驾驶证申领和机动车登记规定,让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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