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农村地区地域辽阔,居住稀散,部分山区群众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简居生活,他们对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新闻不闻不问。因此,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想方设法,集思广益,利用乡镇赶集日的幅射作用宣传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和《机动车登记规定》(124号令),受群众热捧。
在辖区各乡镇均有赶集日习俗(又称“缝圩日”),即固定农历每缝“一四七、二五八或三六九”为赶集日。每缝赶集日辖区农民便把自耕自产的农产品带到市场进行买卖,然后把种子、化肥、衣服等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购买回家。因此,赶集日圩镇群众比较集中,人流量比较大,大队抓住这一时机,组织基层中队宣传民警通过设立咨询台现场解疑答惑、游走散发《公安部令第123号、第124号新规介绍》、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开展公安部123号、124号新部令宣传活动,再通过群众自身奔走相告、成为“闲聊”的话题,使公安部123号、124号新部令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自10月22日开展此项活动以来,大队通过赶集日向群众散发公安部123号、124号新部令宣传资料12000余份,有效提高了农村群众知晓率和普及率,受到群众的一致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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