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不论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还是建筑施工、工商贸企业等领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多数属于“违章门”关的不严造成的,折射出相关部门、企业监管力度不大,说明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监管体制存在漏洞。归根结底还是缘于法治不彰,即违法成本太低、问责制度乏力。要想关闭“违章门”,还需高扬法治利剑,上一把“法律锁”。
通过一系列教育培训,让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法律就是涉嫌“犯罪”的理念深入人心,利用挂图、播放警示片、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宣传违章等于拿人民财产和生命当儿戏,是一种涉嫌“犯罪”行为,让这种警示贯穿于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
加大违法成本。过去个别企业,未批先建、先上车后买票,埋下了众多隐患,处罚额度有时按法律规定的下线执行,企业感到有账可算,先干起来,赚了钱,再交罚款,补办手续。现在,若有此行为,以法上线处罚,加大违法成本。每一环节,安监局执法人员提前介入,手续不完备坚决不许施工。
行政问责、刑事追究双管齐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人进行问责,触犯法律的从司法层面实施刑事追究。这样一来,有可能最终关住“违章门”,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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