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河南濮阳第二河务局水政监察大队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规范执法”的总体要求,积极开拓思路,真抓实干,在水行政执法中,转变工作作风,以诚心和耐心的人性化执法赢得了群众的称赞,有力促进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该局水政监察人员在执法中时刻牢记自己的“公仆”身份,尊重公民的权利和人格,彻底杜绝了高高在上、趾高气扬,动辙训斥、说话不文明等现象,并在执法中做到“让群众四个知道”即出示证件让群众知道自己明确的身份,向群众讲清执法依据的具体内容,让群众知道执法者的处罚裁量权,让群众知道如何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
在水法规宣传工作中,以善解民意的态度,满腔的热情、耐心宣传《水法》、《防洪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管理条例》、《河南省黄河工程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从不以“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来搪塞或对群众提出的疑问不理不采、敷衍了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耐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按有关规定和政策耐心引导,以解群众的不满,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向外界公布了监督电话和水政执法人员的电话,有力地促进了水政监察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该局水行政执法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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