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全国第一个交通安全日,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按照部交管局、省总队、市支队关于做好“12·2”交通安全日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实际,通过“四举措”开展了“12·2”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当日,大队出动宣传警力36人次,悬挂横幅16条,发放短信3116条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受教育人数10000余人次。
一、宣传横幅先造势。大队在大队院内、国省道、南山公园、陈毅广场、汽车站、集贸市场等场所悬挂了16条主题宣传周宣传横幅。如:“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呼唤文明交通”等内容,为全国交通安全日提前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信息短信倡文明。大队通过执法回访短信平台向客运企业业主和驾驶人、校车业主和驾驶人、交通违法当事人、交通事故当事人等群发短信,如“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如“遵守交通信号,安全你我他;信丰交警提醒您‘安全出行,平安回家’”等人性化短信向全社会倡导安全文明出行理念。
三、路口街道倡安全。大队组织民警在交通信号灯路口面对面向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非机动车和行人讲述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意义及国务院设立“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意义,倡导广大交通参与人遵守交通信号,自觉抵制闯红灯、绕行、违反分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站前车内讲平安。大队组织民警深入汽车站、客运班车内向驾驶人、售票人、乘车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文明交通倡仪书》、《公安部123、124号令新规解读》、冬季安全出行常识等宣传资料,提高驾驶人和乘车人文明交通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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