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以来,常山县安监局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形势变化,紧密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实际,不断探索、勇于创新,在四级安全监管网格基础上,全力构建村级安全督导员制度,形成“4+1”安全监管新模式。
认真谋划,完善制度。在全县342个行政村全部建立安全督查员制度,成立农村安全督查员工作小组,村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组长,配备2-3名安全督查员,并至少配备一名电工,建立了《包村干部、村督查员督查表》,确定了检查内容、检查频次、处理措施。实行月上站制度,乡镇安监站每月组织召开村级安全督查员工作例会,听取各村安全督导员情况汇报,总结分析安全生产运行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以点带面,层层推进。在全面开展村级安全督导员制度建设基础上,在重点乡镇重点村开展了示范点建设活动。通过“边推进,边修订,边完善”方式,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系统化的长效机制,逐乡(镇)展,逐村(居)完善,在全县建立巩固村级监管网格,发挥基层安全监督员自身优势,及时采集上报安全生产情况,为各级安监机构开展针对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为下一步执法检查提供有效依据。
进展顺利,成效初显。在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活动中,村安全督导员充分发挥前沿“哨兵”作用,按照《农村安全督查员督查表》内容,逐项检查,将发现的隐患问题上报乡镇安监站,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节约了时间。既及时掌控本村的安全生产动态,又保证了对重点企业重点人员的有效控管。
加强培训,巩固基础。为进一步提升村安全督导员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县、乡镇两级安监机构通过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增强村安全督导员辨识危险因素和隐患的能力,提高其责任感和敏感性,加强检查监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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