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濮阳第二河务局与濮阳县委、县政府签订了《2013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承诺责任书》,以单位职能为依托,加入“平安建设“活动。该活动以单位内部不发生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刑事案件和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为目标,旨在通过平安共建,促进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群众安居乐业、社会持续和谐发展。
根据承诺,该局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单位职能,定期排查治安问题,严防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执政为民的教育和管理,全局动员参与,共建和谐单位、“平安治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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