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法律适用不准确、行政处罚程序不严格、自由裁量弹性过大、执法文书使用不规范等问题,金塔县安监局采取多种措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使全局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一是细化处罚标准。对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设定行政罚款的条款,进行全面梳理,理清所有的处罚项目,细化、量化处罚自由裁量;制定自由裁量标准,对每一个存在裁量幅度的处罚条款,在科学划分轻微、一般、严重和特别严重等违法行为的基础上,细化、量化相应罚款数额,作为实施行政罚款的标准。
二是强化培训教育。为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活动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开展,履行法定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执法活动做到准确、全面、适当、有效,该局采用“走出去学、请进来教”的方式,强化开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除按时参加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外,近期又专门邀请县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以行政执法程序、执法依据、立案、案件制作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
三是成立案审机构。近日,根据局领导办公会议决定,成立了县安监局案件审理委员会,明确了案审委职责、工作制度和程序,规定对较大数额处罚,如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暂时停止生产、责令停止建设、关闭、吊销有关证照;对公民处以500元以上,对法人或其它组织处以2万元以上和没收违法所得折合人民币3万元以上行政处罚的案件,必须由案审委集体审议做出决定。
四是规范执法文书。以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为目标,要求执法人员统一使用国家局最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样式,按照规定的格式正确填写文书内容,表述科学严谨,适用法律准确,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结案后及时进行整理归档,并不定期进行案卷的评比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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