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安监局为贯彻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采取安全生产约谈措施,提升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
2013年以来,为做好对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和服务,在开展日常安全检查过程中,对存在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配合安全监管部门整治安全隐患及存在违法行为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后果,有必要约谈的,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集体约谈或个别约谈的形式,约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负责人,听取被约谈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情况及相关事项的陈述,提出安全监管工作的措施和要求,达成共识。
截至目前,诸城市安监局已约谈多家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采取约谈措施,既有效推动了我局监管服务企业工作的开展,又强化了企业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推动了约谈事项的顺利落实,提升了全市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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