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赣县交通事故发生后,兴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队伍不出问题、交通事故少发、执法更加规范”这一根本,狠抓交通管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一、强化源头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坚持日常排查,确保排查到位。大队结合全县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在日常巡逻、事故处理中及时发现新的隐患,每月形成专报上报县安委会;二是重点整治与分批整治相结合,确保整治到位。针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由安委会按照管辖范围和所属地域,将整治任务、治理责任全部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分期分批组织整治;三是政府督办与日常督查相结合,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大队在日常工作中,按照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责任,对相关乡镇、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及时整治的,及时上报县政府,由政府进行跟踪督办,并对行动不力的单位进行督查通报。
二、严格路面勤务,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队一是结合辖区实际,全力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大队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科学布警,及时调整警务模式,先后开展了以319国道、223省道为重点公路,以货车、微型面包车、客运车辆、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等为重点车辆,以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客、货车超员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让行等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重点的一系列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了道路交通安全通行环境,确保了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二是针对城区交通状况,大队调整警力,在县五福广场、红军桥头、五丰菜市场等车流量大、地段复杂的路段安排专门执勤人员,负责交通指挥疏导,避免出现交通堵塞现象;在国、省道路,加强流动巡逻检查,重点查处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微型面包车、客车和校车超员、超速、涉牌涉证等重点违法行为;三是结合当前开展的集中整治“套牌假牌”车辆、 道路客运安全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深化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和重点整治公路创建活动等行动,大队从严查处遮挡号牌、超载、超员、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和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严处高压态势。
三、强化督导检查,狠抓措施落实。大队班子领导带头深入一线、带头上路巡逻、带头入户宣传、带头落实责任,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大队各部门“双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决消除任务不明确、责任不清楚、管理不落实、教育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以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四、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努力营造良好交通安全氛围。针对“6.4”赣县交通事故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大队进一步加强了宣传力度,做好预警提示、告知工作,千方百计做到对每辆车、每个驾驶员进行安全提示。积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三超一疲劳”、“毒驾”、酒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介绍雨、雾等恶劣天气安全行车常识,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出行安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大力宣传当前公安交管部门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使广大驾驶人充分认识摩托车超员、无牌无证、超速、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超速、货车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最大限度减少危险驾驶行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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