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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大队加强工作部署大力开展“七类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

2014-12-02   作者:胡云涛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交管〔2014〕408号)和11 20紧急视频会工作部署,于都大队紧密结合辖区交管工作实际,以严查严处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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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交管〔2014〕408号)和“11.20”紧急视频会工作部署,于都大队紧密结合辖区交管工作实际,以严查严处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突出违法行为为目标,强化工作部署,大力推进“七类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把工作落实到位,于都大队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在认真领会“122”工作要点和目标的基础上,结合前阶段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部署。 11月28日,大队召开了“七类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工作部署会”,相应成立了“七类交通违法行为治理”领导小组,由大队大队长为组长,教导员为副组长,各分管副大队长、科室负责人、中队长为成员,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于大队秩序科,由秩序科长协调组织,确保工作高效进行。

    二、强化责任,严格纪律。

    为确保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大队按照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民警责任意识,要求所有执勤民警思想意识上要高度重视,增强工作责任意识,严明执法纪律,要把组织纪律严格落实到行动当中。行动期间,一律取消所有假种,全力确保行动稳步开展、高效推进,做好两个结合:纪律意识与行动相结合、责任意识与行动相结合,并坚决杜绝人情、说情、领情“三情”执法,并把执法行动纪律表现与年终考评有机挂钩,最大限度确保行动能够达到预期成效。

    三、抓实重点,严查严处。

    大队民警按照工作部署,于11月29、30至12月1日开展了统一行动,一是科学调整勤务部署。最大限度调集和投入一线警力,大队抽调各科室警力,以城区贡江中队为主力,集中执法设备、装备投入路面,在323、319国省道冀城区主干道严格查处“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突出违法行为;二是强化重点区域治理力度,加大于都城区餐饮、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管控力度,并在红旗、长征、滨江、于银等城区主要路段的路口,做好严格执法与教育并重,安排交通志愿人员和义务协管员劝阻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引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三是充分调动农村基层力量,深入罗坳、黄磷、岭背、禾丰、靖石等乡村,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组织专门力量,在出村口、学生上下学道路以及重点、危险路段开展宣传劝导,及时查处、纠正农村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载客、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规范执法,管教结合。

    大队坚持严格公正和规范文明执法,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实行从严处理,尤其是针对路面超速、超载、酒驾、毒驾等“老大难”和“顽固”违法重点,一律“零容忍”查处,对一般违法行为予以“管”“教”相结合,做好教育为主,处罚为辅。行动中,执法民警同时做好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热情服务工作。截止目前,大队无一例粗暴执法事件发生。同时,为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大队民警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有关规定,落实卡点设置、安全防护、拦车检查等操作规程,最大限度杜绝了民警伤亡事件的发生。

    五、广造声势,营造氛围。

    大队将行动与“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紧密结合,通过于都电视台、《于都之声》、《赣南日报》、于都论坛、微欣微博等媒体及网络平台,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在路面卡点、执法场所、客运场站及流量较大的路口、路段设置宣传台,通过分发宣传单、安全提示卡,大力宣传七类重点交通违法的危害性;二是组织“于都之声”报刊记者随警作战,现场报道统一行动,及时曝光七类严重交通违法,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违法和交通陋习。三是开设举报电话箱,发动群众参与社会监督举报活动,举报违法线索,全面开展社会宣传活动,最大限度打造社会共同参与、违法行为出处遁身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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