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同友:根治铁路桥下“违建”还需下“猛药”
2015-09-13
作者:邹同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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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朝阳区十八里店左安路的京津城际高铁桥第43、44、45桥墩下,有一块被栏杆围起、建有顶棚的区域,开设成综合市场,里面售卖各类蔬果、肉类和衣服。如今已有120个摊贩。(9月12日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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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朝阳区十八里店左安路的京津城际高铁桥第43、44、45桥墩下,有一块被栏杆围起、建有顶棚的区域,开设成综合市场,里面售卖各类蔬果、肉类和衣服。如今已有120个摊贩。
根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规定,铁路两侧保护区是为防止外来因素对铁路列车运行的干扰,减少铁路运输安全隐患。条例明确指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这对于维护铁路运输的安全有着重要作用。显然,一些人看准“商机”,欲将其作为赚钱工具,私自在这些空地上修建临时板房、综合市场、停车场等违章建筑,却不知这是一种违法行为,还对铁路运输安全造成一定影响。
安全是铁路一切工作的主线。如今高速铁路运输载客量大,致使每一个细微的安全隐患都有可能造成非常严重的灾难,7.23甬温线动车事故的惨痛教训就告诉人们安全问题决不能含糊。文中铁路桥下搭建成综合市场,里面卖各类蔬果、肉类和衣服,顶棚与铁路桥近在咫尺,如果没有很好的消防措施,一旦发生火灾,大火和浓烟顺势攀延,很可能会“吞噬”铁路桥,轻则导致火车晚点,重则造成线路中断,诱发铁路交通重大事故,不仅给人民群众带来不幸,还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这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
铁路桥下“违建”现象早已屡见不鲜,监管部门屡禁不止。笔者认为要根除“顽疾”,光靠苦口婆心地劝说、提醒根本无济于事,更需要政府部门出台细化措施进行管束,铁路方面也应积极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当然,光靠细化的条例是不够的,监管部门的执法力才是起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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