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大队顺利圆满完成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保工作
2016-04-06
来源:于都大队
作者:胡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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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于都大队根据赣州市支队《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辖区实际,精心组织,科学部署,大力开展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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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于都大队根据赣州市支队《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辖区实际,精心组织,科学部署,大力开展清明节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圆满完成了 2016年清明节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分析研判。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大队成立由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人为成员的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秩序科,由秩序科具体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开展,为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大队充分认识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提前掌握辖区天气情况,分析道路交通流量、流向变化,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了各项工作有的放矢高效推进。
二、抓牢源头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在清明节前夕,大队积极会同安监、交通、路政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行动,严查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分别对全县营运客车进行了摸底大排查,特别是对 7座以上公路客运车辆进行逐车检查和登记,严格禁止安全系数不达标的隐患车营运上路,督促客运主体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抓牢安全营运,切实堵住管理漏洞,坚决杜绝管理松懈、思想麻痹现象出现,及时做好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严格把牢“管理关、技检关、出站关”,确保把各类源头隐患降到最低限度。
三、突出重点路段,完善交通设施。根据往年清明节交通特点,针对清明节期间大量群众外出扫墓、踏青的实际情况,大队以罗田岩、宝塔、于山、红峰村等风景区及临崖、临水、陡坡、事故黑点路段和易堵路段等危险路段为重点,联合安监、交通、运管、公路等部门进行了一次全面隐患排查 ,并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增设完善交通安全标线、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全面夯实清明节期间交通基础设施保障,确保辖区道路交通营运保持高度安全。
四、做好交通疏导,确保有序畅通。根据清明节期间不同时段、路段交通流量的变化情况,大队科学部署警力,加大323、319国道以及218省道沿线和农村地区路段的警力投入,一是对辖区重点祭祀场所交通环境进行勘察了解,加大通往墓区及旅游景区主要道路的指挥疏导;二是针对323、319沿线墓地集中区等周边路段做好车流密集路段、易堵路段通行秩序的维护工作,并对事故多发路段、易堵路段等复杂路段延长执勤时间。三是加大管控力度,采取 24小时全天候秩序安全管控,引导车辆有序通行,确保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
五、深化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氛围。 为增强清明节期间群众安全出行意识,大队在辖区主要道路沿线、县乡道路交叉口和客运站场广泛悬挂交通安全标语、张贴宣传图画和播放交通安全光碟进行宣传,并通过于都电视、于都之声、“双微”和手机等媒介和平台提前发布清明节期间出行安全注意事项、安全常识及实时路况等信息,提醒出行祭扫群众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超员、超载车、不乘坐三无车,合理选择出行线路,避开客流高峰,保障安全有序出行。同时,启动“五进”宣传活动模式,深入各中小学、幼儿园、农村社区、企开展大规模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清明节期间浓厚宣传氛围。
六、坚持文明执法,保持热情服务。 大队要求全体执法民警在执勤过程中要切实做好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在执法过程中对于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始终注意文明用语,进一步促进警民团结、和谐,最大限度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通过文明规范执法、热情服务群众不断树立于都交警良好形象。
据统计,清明节道路交通安保工作期间,大队共出动警力 180余人次,警车 27辆,设置卡点 12个,针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共处罚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9余起,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12300余份,辖区没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确保了道路交通态势安全、畅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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