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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2017-07-25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7年4月12日省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6月2日以省政府令第309号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青州市多措并举全面贯彻落实《办法》精神。 一、认真组织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7年4月12日省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6月2日以省政府令第309号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青州市多措并举全面贯彻落实《办法》精神。

   一、认真组织学习,认识《办法》实施的意义。以培训班或专题的形式,组织有关企业、人员认真学习,掌握《办法》的内容、程序、管理和监管的有关要求,并执行好。充分认识《办法》施行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办法》当做一件大事来抓,采取有力措施,逐步提高化工行业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推动我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办法》宣传工作。青州市安监局危化品监管科和政务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对监管范围内的危化品企业进行宣传,并发放《办法》单行本,督促企业进行学习。另外,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现,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

   三、强化监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安全生产年度行政执法计划,把《办法》规范的内容作为日常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增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等活动,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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