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不少火灾事故中证实:家庭住宅防盗窗和护栏已经成为火灾等非常情况下阻拦人生命安全的“拦路虎”,在此提醒:拆除家庭住宅防盗窗和护栏是保障家人遭遇火灾等特殊的情况下利用窗户实现逃生的非常手段,其理由是:
一、安装防盗窗、护栏弊大于利。据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了解,近几年国内入室盗窃治安案件极少发生,且有的案件失窃造成的财物损失也是极少。而居民家庭火灾事故发生占很大比例,并且由于逃生过程中遭遇拦路虎造成部分家庭成员的死亡。
二、家庭住宅不安装防盗窗不受法律约束和限制,合法。即:国家在法律层面关于家庭不安装防盗窗,目前没有法律明文约束限制的规定,即:法无限定的行为即属于合法。
三、安装防盗窗对于家庭没有现实的意义和必要性:
1现今社会家庭“物质极大丰富”家庭衣物或商品,室外兜售出售人们没有购买意愿,使窃取的商品不容易出手。且如今大街小巷摄像头遍布,让违法犯罪分子怯步;
2现在的家庭现金大多都不存放,而入室盗窃危险大、收益不大是现实;
综合上述两个方面:削弱了入室盗窃违法犯罪主观故意的能动性。相信,入室盗窃案件会越来越少发生。因此,居住在2、3、4、5层楼也安装防盗窗或护栏,实在是没有必要。
四、拆除住宅防盗窗和护栏,符合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国家意志。比照《消防法》28条关于: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此条规定消防法的立法目的是:“在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时,保证众多人员在通过正常疏散通道逃生存在严重困难的情况下,临时利用窗户逃生或开展灭火救援行动的需要,受国家法律强制力保护。这个 “规定”是从全国近年来公共场所火灾亡人事故中吸取的教训得来的。现今家庭火灾中亡人事故多发也是现实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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