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龙口市应急局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对违法违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进一步推动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监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该企业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该企业行为因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龙口市应急局给予该企业处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要求该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下步,龙口市应急局将继续加大对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金属冶炼等的安全检查,严格执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问题,及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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