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把我居住的城市说成是我的第二故乡,尽管我在这个城市生活了40多年,而在我的出生地——那个让我认她为故乡的小乡村,生活了不到18年。
生活,让我快速融入这个城市。比如面食,这可是这个城市一张漂亮的名片,入乡随俗生活。我只慕名去吃过一次,说是吃,其实是尝了尝,我便另外要了一碗米饭了事。十几岁的时候,夜晚走在宽阔的大街上,看着万家灯火,想,什么时候我在这个城市也能拥有一扇亮着灯光的窗。现在我已经有了十几扇这样的窗,高高的闪亮在城市的上空,但我却依然没有归属感。妻子应该是我在这个城市里最亲的人了,她在这个城市中长大,但她听不懂我的乡音,我说的家乡话她听着费劲,还常常笑话我的普通话。
我曾经很努力地要融入城市生活。来到这个城市之后,最初的几年我都是在亢奋中度过的。我买了皮鞋、换上了西装,还打了领带;第二次去单位澡堂子洗澡时,脸盆里便多了香皂、沐浴露、洗发水;我学说普通话,把乡音挤压进最隐秘的角落;我学着吃西餐、喝茶、喝咖啡,练习削水果,将一只苹果削完皮还完整地留在上面,然后优雅地一圈一圈地拿下来;我学会了骑自行车、叫出租车,学会了下馆子点菜,早早地用上了传呼机、电话、手机……如今,这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地出现在我的生活中,让我习以为常,而我却越来越怀念那个我生活还不到17年的地方。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是的,这个城市的街道太宽、太直、太平整,它一览无余。站在城市的高处往下看,除了高楼还是高楼,然后就是人、车和各种喧嚣。人多、车多、拥抱多、接吻多,是城市突出的特点。而我的乡村,路是青石板铺成的,有上坡、有下坡,曲曲弯弯,人在上面走了几百年了,还有牛、羊、狗、猫,也在上面走,所有的家禽也从上面走,有的青石板走出了凹形,下雨的时候能积下一汪浅水,到了晚上,雨停月出,你便可以踩着一轮轮明月上路,将整个村子走下来。鞋湿了不要紧,那里面有着清浅的月色,生活的惬意也全在这里面了。还有,城市的早上太安静,喧嚣过后的晚上也太安静。早上如果你早早醒来,除了能听到环卫工人唰唰的扫地声,再没有让你感动的声音了,喧嚣过后的晚上则是寂静,你听不到蛙鸣、狗吠、鸡叫、牛哼、猪嘟噜,听不到蛐蛐、蝈蝈、知了等各种昆虫的合唱,还有萤火虫打着灯笼飞行发出的声响,你都听不到。而这一切,在我的乡村每天都上演着,让人看不够、听不够。
当然,最听不够的是父亲母亲叫我乳名的声音。我的乳名在乡村老房子的房梁上、在晒谷坪旁那棵苦楝子树上、在我每次回家推开房门的吱呀声里,父亲母亲轻声地叫着、大声地喊着,从小到大,村子里的每一个人也都跟着叫、跟着喊。其实,叫我乳名的更多的是我的父亲,母亲则很少喊,她更多的时候是叫我小缘。父亲有事,便叫我一声乳名,母亲则在我与她的日常交流中,“缘仔缘仔”地叫个不停,有时放在一句话的开头,有时用在一句话的结尾。他们的声音是天籁,让我铭记,也让我痛彻心扉。
还有,我不太喜欢城市里的人。按理,城市里的人有教养、有文化,男帅女靓,特别是女性,她们苗条,腿长腰细,穿着入时,淡妆浓抹,着实养眼,但我只把她们当成一道风景。在我的乡村,你尽管与任何人说话,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你也不用担心没有人帮助你;如果你是第一次到村子里,问路、打听人,都会有人热情地指引你。你找不到要找的人,没有关系,指引你的人会把你带到他家,把你当成客人,招呼你吃好喝好睡好,而这一切都免费,直到你不好意思地离开。乡村集市上,他们出售自己的产品,喊出一个价,便是他们的心理价位,你尽可以买,你一定要砍价,他们可能会给你降一点点,只这一点点,已经是他们很大的优惠了。斤两你不用担心,高点低点是有的,但一定不会让你感到缺斤短两。
可是,我已经回不到我的乡村了,城市,已经牢牢地把我捆绑在它的躯干上。霓虹闪烁、车水马龙,我在这样的洪流中身不由己地往前,背负着种种重压,我把头发掉在了城市里、把青春抛在了城市里、把岁月留在了城市里,多了些见识。我只能在街头烤红薯的香味中想起我的乡村,只有在超市土豆粉的价签上看到我的乡村,只有在土鸡蛋的美味中思念我的乡村。想念乡村的时候我就找朋友喝酒。城里没有我想喝的乡亲们自酿的红高粱酒、红薯干酒,那是真正的粮食的华丽转身。城里的酒度数高,我的酒量不行,还没怎么喝就率先脸红心跳了。再一想起乡村、想起家乡,酒就嗡地涌上了头,大汗淋漓,变成水流出来。它原本是要变成眼泪的啊!这内心的羞涩,一头汗为我遮挡得恰到好处。
这可能就是宿命。我的骨子里种下了乡村情结,然后我却走进了城市,过着城市人的生活,鞋不沾一点泥、衣不染半点尘,却始终向往着乡村月色、田园风光,心心念念于祖上老屋、乡间小路。我无心于逃避,更无心对抗,接纳或许是最好的选择。那么好吧,今后的日子里,我祝自己在这个城市里过得开心,同时愿每一个晚上都能做一个乡村的梦。(王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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