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守住安全底线。龙口市应急局对辖区内企业开展了不定期巡查。
近日,龙口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辖区内一企业熔炼工违反操作规程(未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因该企业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龙口市应急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该企业处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龙口市将继续加大对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金属冶炼等工贸行业的巡查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安全生产管控措施,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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