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龙口市应急局对辖区内工贸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依法在对某工贸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一企业未为从业人员(电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绝缘鞋)。
因该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龙口市应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对该企业给予了行政处罚。
下一步,龙口市应急局将持续加大检查力度,切实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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