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各类违规作业行为的发生,龙口市应急局加强对辖区企业的日常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消除事故隐患。
近日,龙口市应急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一企业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该企业生产车间一台安全设备(粉碎机)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或者检查,因该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企业给予了行政处罚。
下一步,龙口市应急局将持续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严格执法要求,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的排查整治,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为龙口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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