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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致人重伤、死亡其业主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024-09-05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公众聚集场所‌是指那些供公众进行社会交往、娱乐、购物、体育等活动的场所,这些场所通常具有人员流动性大、聚集人数多的特点。具体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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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是指那些供公众进行社会交往、娱乐、购物、体育等活动的场所,这些场所通常具有人员流动性大、聚集人数多的特点。具体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一、关于火灾危险性:公众聚集场所具有人员集中、疏散困难,室内装修使用大量可燃材料,用电设备多且着火源多,火灾蔓延速度快,扑救困难等特点。根据《消防法》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全面负责,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1)场所所在建筑应当为合法建筑,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消防安全许可等合法手续。

(2)公众聚集场所应当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员和责任范围。

(3)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担任,并负责组织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关于消防安全责任的定论:

(1)江泽民曾经就消防安全工作指出:“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进一步阐明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的重大。

(2)习近平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曾指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对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责任的重大的重视。

(3)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即: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其中,根据《安全生产法》第16条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4)《刑法》第30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31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歌舞厅和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其单位和业主应当负刑事法律责任,一般有以下两种:消防责任事故罪或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1)根据《刑法》第135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你单位或场所的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的后果,可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其中: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单位及其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其中,火灾受害人(遇难者)及其亲属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出控告: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2)根据《刑法》第139条 【消防责任事故罪】: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例如:如果你所有的或经营管理的饭店在火灾前,曾经当地的消防监管部门、公安派出所或街道、社区以及其他专业部门,曾就存在安全问题下达《通知书》责令改正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而你却置之不理,以各种不当的理由拒绝整改隐患,发生火灾事故后,经有关部门认定事故原因是由于存在的隐患所造成的,即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在量刑上则按照情节严重从重处罚。其中: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单位及其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其中,火灾受害人(遇难者)及其亲属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出控告: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3)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为两个方面9个具体规定:

1、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财产损害赔偿

(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

(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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