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消防法规是用无数起火灾事故总结的经验和汲取教训汇集的,是用葬送无数无辜生命换取的,是用无数亲人用泪水谱写的。我们要敬畏《消防法》遵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维护、保护好消防设施设备。
《消防法》第一条明确立法目的: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意义非常重大,它能够有效地降低火灾事故的发生率,保护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价值,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在现代建筑中,防火设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高层建筑的结构复杂,电气设备和易燃物品多,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引燃整个楼层。合理的防火设计可以在火灾发生时,有利于人员疏散,尽快控制火势并把火灾控制在较小范围内,从而让人员有更多时间逃生,降低人员伤亡的风险。此外,防火设计还可以减少火灾对建筑的损害,保护相关设施和设备,尽量减少经济损失。
无论是公共场所还是在工作场所或生活居住场所,从建筑防火设计和消防设施设立和安装以及维护和保障都是以保障人员的安全为出发点。通过合理的消防设施布局、科学的消防设计以及严格的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和严细的维护和保养,都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和减少火灾损失以及对人员的安全保护为原则。具体有以下六个方面的设计和考虑:
1通过控制建筑材料的耐火等级,提高和增强建筑自身限制和抵御火灾的能力;
2通过采用烟感、温感等火灾自动报警和应急广播的设立和安装,确保人员火灾情况下及时采取撤离、逃生行动,来实现最大限度保护人员生命安全;
3通过采取墙壁消防栓、自动喷水、自动喷淋等灭火设施的设立和安装,对火灾实施扑救,来实现最大限度保护人员生命安全,消灭火灾;
4通过采取防火门、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水幕等防火阻火设施的设立和安装,通过控制火灾在一定空间或区域范围,来阻止和防止火灾蔓延、扩大,减少火灾所造成的危害;
5通过采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闭楼梯间、避难间等设置,来确保火灾情况下人员撤离、逃生的安全;
6通过设建设消防车道、消防电梯、消防车作业场等供消防人员和消防车辆,来实施灭火作业,实现消灭火灾的目的。
消防法规定“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是消防工作基本方针,就是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 —— 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有机结合起来。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就是在积极做好防止引发火灾的可能因素产生的同时,从人力物力技术上做好防止火灾蔓延、扩大和灭火的充分准备,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建设和安装、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平时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以及灭火和逃生演练,做到长备不懈,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发现,能够调动启用一切阻止火灾蔓延、扩大的设施、设备控制火势,并迅速及时扑灭,把火灾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下面简单介绍《消防法》在8个方面的基本规定:
1关于需要消防设计和施工的规定,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2关于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实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并做出承诺的规定,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其中,第三项: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
3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该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的规定,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4关于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关于消防产品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6关于电器产品和燃气用具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7关于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材料的安全规定,第二十六条: 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8关于消防设施、设备安全保护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关于其他消防安全规定等等(略)。
所谓“安全无小事”每一个忽视消防安全的小事都是引发火灾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可能因素;
所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再一次提醒我们“小火控不好,大灾免不了”,告诫我们安全无小事,每一起重大火灾都是由于一些忽视消防安全细小的错误造成;
安全第一,平安是福。《消防法》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是用无数起火灾事故总结的经验和汲取教训汇集的,是用葬送无辜无数生命换取的,用无数亲人用泪水谱写的。我们要敬畏《消防法》遵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保护、维护好消防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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