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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安全性的流程

2008-02-1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评审程序

  专家评审分为企业专家评审和上级专家评审。一般是专家分专业进行评审,提出专业评审意见,综合汇总成为安全性评价专业报告或意见。

  企业专家应将评价意见形成安全性评价专业分析总结报告。上级专家形成评价意见后需召开一定规模的专业会议,向企业通报评审意见,企业根据上级专家的意见,制订整改措施,组织整改。

  二、评审专家应县合的条作

  负责安全性评价评审工作的专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不讲情面;

  (2)熟悉本专业的安全性评价工作;

  (3)熟悉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4)身体健康,能适应安全性评价工作强度。

  三、评审要求

  专家在评审中,必须做到:

  (l)深入查评,找准问题;

  (2)公正合理,不打人情分。凡现存的危险因素,均应按标准规定扣分;

  (3)本着为企业服务的宗旨,主动帮助企业分析问题,协助制订整改措施。

  四、专业分工

  火力发电厂一般分为锅炉、汽轮机、电气、热控、化学、燃料、锅炉压力容器、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安全管理等专业组。

  水力发电厂一般分为水工设施及建筑物、水轮机、电气、自动装置、计算机监控系统、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安全管理等专业组。

  供电企业一般分为变电、送电、配电、调度(电网、通信)、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直流)、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安全管理等专业组。

  各专业组应按查评项目明确分工,不能漏项。每个成员既要认真查评个人负责的项目,又要积极参加专业组项目的查评,互相配合,积极协作。

  五、提出评审意见

  评审意见是上级专家在完成对企业的查评工作后形成的权威性、结论性意见。评审意见的内容包括简要查评过程,管理工作中值得肯定的有推广意义的好做法,各专业存在的问题,评价结论。

  组织专家评价的省公司要以文件形式下达安全性评价意见。企业可根据专家通报的意见,制订整改措施,并立即着手整改,不必等待上级部门下达文件后再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