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应根据2006年10月1日生效的国家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第8号令【2006】)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其安全许可及其监督管理,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建设项目选址时,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进行论证”。
如何准确、规范地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是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全服务中介机构需要探讨的一个新问题。就这个问题我们广泛地收集了资料,并归纳总结了安全条件论证的编写内容,可以较为全面、规范、准确地反映建设项目设立前,选址时的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相关要求作出论证结论,供建设单位选址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设立审查时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
2安全条件论证对象
首先准确界定需要论证的对象,主要内容是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将项目的主要设施设备及工艺、主要产品及原料等方面的信息输入进行分析论证。
2.1建设项目的背景
建设项目投产后产出的产品,市场需求潜力是否较大,市场接受的价格,产品的利润空间,产品的成本制约,原料供给方面的情况以及所生产的产品、采用的技术在国际和国内及行业中处于什么位置等方面的情况介绍。
2.2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工商登记注册号、法定代表人、主要生产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主体信息)
2.3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立项或备案及行政许可单位、建设项目名称、投资单位、建设单位、选用的产品方案及工艺流程、生产规模主要产品产量、主要原料、辅料、年最大消耗量、主要设施设备选型及配置和项目中的公用工程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2.4安全条件论证目的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是否在政府或行业准入条件和城市规划区内建设。
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周边场所、区域的影响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3)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周边的生产经营活动对该建设项目的影响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4)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该建设项目的影响是否可接受和可控制的范围内。
5)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通过安全条件论证,对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给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设立审查时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
3安全条件论证依据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搜集、查询、引索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准确掌握应用相关的规定、规范,区别条件论证与评价报告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的不同点和相同面,是做好项目安全条件论证的必要保证。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的技术标准;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
4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周边区域的影响分析
详细了解建设项目周边人口分布及生产经营单位的活动情况;准确掌握系统中存在的固有的化学性、物理性、生物性物质的危险、危害程度;透彻分析对周边区域可能产生的影响。
4.1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4.1.1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论述,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分类原则,对系统中存在的物质进行分类分析论证,查出可能对周边区域造成的影响,其影响可能是正常状态下和非正常状态下的影响应重点掌握易燃易爆性物质、毒害品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对周边生产经营场所和人口活动的危害和影响分析。
4.1.2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应重点考虑噪声的影响粉尘的危害、辐射的危害、其他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对周边生产经营场所和人口活动的危害和影响分析。
4.1.3生物性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主要考虑建设项目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否会导致或产生致病微生物、传染病媒介物、致害动物、植物和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细菌和病菌的影响分析。
4.1.4行为性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建设项目建成后对周边造成的通风、采光、交通等不利因素的影响,项目建成后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4.1.5重大危险源预测与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是否可能构成重大危险源,如构成重大危险源应考虑在非正常状态下的事故后果及其风险程度周边生产经营场所和人口活动的危害和影响分析。
4.2建设项目对法律法规予以保护区域的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的产业政策、能源政策、土地政策、清洁生产政策、行业准入制度、行政许可制度对建设项目有无约束。建设项目选址和安全条件论证时应重点参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所规定的以下8个方面的安全距离约束:
1)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
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3)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
4)车站、码头、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入口;
5)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6)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
7)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4.3建设项目对政治经济的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要求,采用的设备和工艺是否受国家禁止和淘汰的,产品是否有利于社会及人民群众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建设需要,项目的建设对国家及地方政治、经济的影响分析论证。
4.4分析论证结论
归纳总结工程或系统中存在的固有的危险有害因素,在正常情况下或非正常情况下对周边可能造成的影响,项目的建设与法律法规的符合性检查结论。
5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调查了解周边生产经营活动情况,是否有可能对建设项目造成影响。
5.1周边生产经营活动因素影响分析
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的影响。阐述建设项目与周边生产经营活动的相互关系与作用,如季风、水域等自然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可绘制周边环境图,描述人口分布及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客观、公正、准确地分析论证结论。
5.2交通及物流影响分析
针对建设项目原料输入、产品输出,物流量大小以及运输方式(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等)结合区域的交通状况及基础设施,侧重交通及物流的安全影响分析论证。
5.3城市建设的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拟选址与地方城市的近期建设、远期规划,工业园区的规划与发展及园区内分区与布局等方面因素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论证。
5.4民族、宗教信仰、人口活动影响分析
充分考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民族文化、民族风俗习惯、人口分布、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因素对项目的影响分析论证。
5.5分析论证结论
归纳总结周边生产经营活动存在的固有的危险有害因素,在正常情况下或非正常情况下对项目本身可能造成的影响和相互制约干扰因素。
6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影响分析论证
6.1温、湿度影响分析
应准确掌握了解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年平均温度、最高月平均温度、最低月平均温度、极端最高气温、极端最低气温、年平均相对湿度、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月平均最小相对湿度等方面的数据对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原材料、产成品的作用与影响分析。
自然条件中的温、湿度是否会对该项目生产造成影响,工艺条件中有要求的,在设计中应考虑补偿措施,尽可能地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通过设计补偿还不能满足工艺条件的苛刻要求,应重新选址。
6.2风频条件影响分析
对建设项目做分析论证时应准确掌握该区域的季风情况、全年主导风向、多年平均风速、多年平均静风频率,绘制风玫瑰图,确定主导风向,选出该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和城市影响较小的方位,并考虑项目选址处的周边山脉、水域,确认该区域是否处于窝风地带。输入风频、风量信息后作出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
6.3降雨量影响分析
选址区域内的降雨量、多年平均降雨量、历年最多降雨量、历年最少降雨量、历年平均最多月降雨量、历年最多月降雨量、历年最多日雨量等方面的降雨量信息,作出对建设项目工程地址标高和防洪排水的影响分析。
6.4雷电及雷暴天气影响分析
了解建设项目区域内雷暴日数、全年平均雷暴日数、年最多雷暴日数、年最少雷暴日数,输入雷电影响的相关资料,分析论证雷电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给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供防雷和静电导出参数,可有效避免雷电及雷暴天气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6.5其它自然气候条件影响
分析论证建设项目区域内的气压、降雪、降霜、降雾及蒸发量等方面的自然因素对建设项目是否构成影响。
6.6地震影响分析
查询建设项目区域内的地质及可能发生地震的概率,分析论证区域内地质灾害对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制约与影响。
6.7工程地质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影响分析应包括:建设工程区域内的地表状况、岩层状况、竖向高差、前后坡体滑动位移、地下水、地表水、江河洪峰等因素对建设工程的影响论证。
6.8分析论证结论
归纳总结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作出客观、公正、准确的单元分析论证结论。
7建设项目安全技术控制方案的分析论证
对建设工程或系统中可能采用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工艺技术能否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和本质化安全程度,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论证
7.1建设项目安全技术控制方案分析
1)工艺技术控制:产品及工艺技术是否选用合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否在可控制和可接受的范围内,非正常状态下,可能会导致事故的后果及其影响分析。
2)设备选型控制:系统中选用的设备是否属于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设备的能耗以及可靠性、安全性、先进性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
3)环境保护控制:系统中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排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分析和采用的治理保护措施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
4)安全条件控制:针对建设项目的行业特点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技术的要求,系统中选用的安全设施、设备分类包括:作业场所设施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放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护围堤或隔离操作等安全装置,化工生产流量、温度、压力、液位监测仪器及其相关工艺、安全连锁等装置,化工物料关键成分浓度(含量)在线检测仪表及其相关工艺、安全报警、连锁等装置,各类安全标志、标色等方面,是否符合国际法律法规或技术标准的相关要求。
5)职业卫生及劳动防护:针对系统中存在的职业危害特点和选用配置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能够起到防护作用。
7.2安全技术控制分析论证结论
从以上几个方面归纳总结项目的建设是否能达到提高本质化安全程度,和保障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
8安全条件论证结论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条件论证、其结论应对整个论证过程进行高度概括和归纳总结,准确地界定建设项目拟选址的水文、地质、气象条件是否满足项目安全生产需要。设备选型、工艺方案、安全技术控制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项目在正常状态和非正常状态下对周边的影响。周边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项目安全生产有无约束。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能源政策、土地政策、清洁生产政策、行业准入制度,行政许可对建设项目有无制约。
参考文献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评价.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2005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号令)
作者介绍:牛星钢,中国国情研究会(化工行业)高级研究员、化工高级工程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四川省安监局安全专家。
上一篇:危险辨识过程具体涉及的方面
下一篇:生态安全评价的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