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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危险性评价方法

2005-01-17   来源:安全文化网通讯员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在系统安全研究中已经研究出了许多评价危险性的方法。大体上可以把这些方法划分为两类:相对的(Relatively)和概率的(probabilistic)方法。其中相对的评价法又包括三种常见的方法:

   1.根据同类系统或类似系统以往的事故经验指定分类等级。

   2.利用安全系数或安全阀来评价危险性。例如,利用高压容器的安全系数来评价其危险性。

   3.评价者根据过去的经验按自己的见解指定一系列的数值尺度来评价危险性。见图3-16。

   下面简单介绍相对评价法中的第一种。有代表性的是美军M I L-S TD-882A标准中规定的危险性分类方法。该标准分别规定了危险严重度等级和危险概率等级。它把危险严重度分为四类:

   Ⅰ类一一致命的,可造成人员死亡或系统损坏;

   Ⅱ类一一严重的,可造成严重伤害,严重职业病或主系统损坏;

   Ⅲ类一一危险的,可造成轻伤,轻职业病或次要系统损坏;

   Ⅳ类一一可忽略的,不会造成伤害和职业病,系统不遭破坏。

   它把危险概率分为六个等级(见表3-3)。

  
  表3-3 危险概率分级(美军标准MIL—STD—882A)  

描述用词

等级

发生情况

经常

A

几乎经常出现

连续发生

容易

B

在一个项目的使用寿命中出现几次

经常发生

偶然

C

在一个项目寿命中有时出现

有时发生

很少

D

可假定不会发生

可能发生

不易

E

出现的概率接近于零

可以假定 不会发生

不能

F

不可能出现

不可能发生

  


  
   W.哈莫(W·Hammer)的“系统及产品安全手册”中把危险概率分为四类:

   1、极少的(Remote)——根本没有类似系统发生过事故的报导;

   2、稀少的(Random)——发生过一次事故;

   3、偶然的(Occasional)——发生过两三次事故;

   4、经常的(Chronic)——发生过三次以上事故。

   这种评价方法是比较粗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