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评价方法按对评价指标进行量化处理来分类,一般可分为定性评价、定量评价和综合评价。
(1)定性危险性评价
定性评价是指根据经验和判断能力对生产工艺、设备、环境、人员、管理等方面的状况进行非量化评价。危险源辨识就是对危险性的一个定性评价,它由参与评价的人员凭借自己所掌握的知识、经验,对照有关的标准、规范,或者根据同类系统或类似系统以往的事故统计资料,找出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在某种条件下引发事故的危险源,同时提出安全控制措施。定性评价结果总体来说比较粗略,只能大概的了解系统的危险程度,且评价结果受评价人员的经验、思维倾向、分析判断能力以及所占有资料的影响。
(2)定量危险性评价
定量评价包括半定量评价和定量评价两种类型。
半定量评价是指用一种或几种可直接或间接反映物质和系统危险性的指数指标来评价系统的危险性大小,如物质特性指数、人员素质指标等。
定量评价根据对危险性量化方法的不同,又分为相对的定量危险性评价和概率危险性评价。
1)相对的定量危险性评价
相对的定量危险性评价是对系统中存在的各种危险源,按照一定的标准打分,然后运用数学的方法将各项分值综合成一个指数,根据指数值确定系统的危险性。故又称为指数法或评点法。该方法应用起来较为简单,但易受评价者主观影响。
2)概率危险性评价
概率的危险性评价方法是一种以可行性为基础的评价方法,通过运用故障树分析、事件树分析、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等方法,查找出系统可能的故障或事故模式,并根据己经积累的故障和事故数据,计算出待评价系统的故障或事故发生概率,进而计算出系统的风险度和可接受的风险值。由于这种评价方法的评价结果是根据大量数据统计资料,经科学计算得出的,故它能够较好地反映系统危险性的真实大小。但这种方法的应用受到数据难以获得的限制。
(3)危险性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是在定性和定量评价方法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影响系统安全的所有危险源,从系统的整体出发,对系统的人员、设备、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危险性进行综合危险性评价。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就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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