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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阶段评价法

2009-09-2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六阶段法的评价程序

  其评价的步骤如下:

  1)有关资料的整理和讨论。为了进行事先评价,应将有关资料整理并加以讨论。资料包括建厂条件、物质理化特性、工程系统图、各种设备、操作要领、人员配备、安全教育计划等。

  2)定性评价。对设计和运转的各个项目进行定性评价。前者有29项,后者有34项。

  3)定量评价。把装置分成几个工序,再把工序中各单元的危险度定量,以其中最大的危险度作为本工序的危险度。单元的危险度由物质、容量、温度、压力和操作五个项目确定,其危险度分别按10点,5点,2点,0点计分,然后按点数之和分成三级。

  对单元的各项按方法规定的表格赋分,最后按照这些分值点数之和,来评定该单元的危险程度等级。

  物质E   容量F   温度G  压力H   操作I   16点以上

  {    } + {    }+{    } +{     } +{     }={11~15点}

  0—10   0—10  0—10   0—10    0—10    1~10点

  危险性R=E+F+G+H+I

  R≥16点为1级,属高度危险;

  11≤R≤15点为2级,属中度危险,需同周围情况和其他设备联系起来进行评价;

  1≤R≤10点为3级,属低度危险。

  4)安全措施。根据工序评价出的危险度等级,在设备上和管理上采取相应的措施。设备方面的措施有11种安全装置和防灾装置,管理措施有人员安排、教育训练、维护检修等。

  5)由事故案例进行再评价。按照第四步讨论了安全措施之后,再参照同类装置以往的事故案例评价其安全性,必要的话,反过来再讨论安全措施。属于第Ⅱ、Ⅲ级危险度的装置,到此步便认为是评价完毕。

  6)用事故树(FTA)进行再评价。属于第Ⅰ级危险度的情况,希望进一步用FTA再评价。

  通过安全性的再评价,发现需要改进的地方,采取相应措施后,再开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