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安全评价服务已被提到执法监督不可缺少的日程上来,并在“填补中介服务空白,制约科学廉政执法”等方面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
安全评价机构发展的态势和弊端
近两年来,安全评价机构发展较快,在每个中心城市,至少要有两家以上的安全评价机构,较大城市或省会城市的安全评价机构就更多了,目前这种势头有增无减。现有的安全评价机构多数都是缺少或根本没有安全工程专业人员,缺少或没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历,以盈利为目的,由安全生产执法监督部门认定资质的民营企业。经过实际工作的检验,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弊端。
机构素质达不到要求
机构负责人多数不是安全工程专业人员;机构一般成员中几乎没有或有很少的安全工程专业人员;机构以盈利为目的,缺少安全工程专业职业道德。正所谓“不是医生却开方抓药”,后患无穷。
审批不严格
仅仅依据审批机关办班培训证书或有关中直机构办班培训证书,而这些培训班往往都是以创收为目的,只要交了钱,学习一周左右时间,就可以领到资质证书。没有专业要求,什么人都可以办到,所以什么人都可以滥竽充数。
评价程序走过场
评价机构收了评价单位的钱,就必然提供合格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最终也要通过合格的《安全评价报告》。为此,生产经营单位不论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花钱取得通行证是理所当然的;生产经营单位只要花了钱,剩下的就是评价机构与监管部门的“权钱交易”了。
强令评价,增加负担
当前正在进行的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是遵循《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强令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并由安全评价机构履行的安全现状评价。没有提倡或允许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自己的优势开展安全现状自评价,其结果是增加企业负担。
官方指派,妨害廉政
近两年来取得资质的评价机构,都是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认定的,安全评价机构依托执法监督部门的权力,取得了大量的业务收入,这就不可避免的要出现权力寻租,而执法部门某些利欲熏心者,不可避免的要把评价机构作为“吃、喝、玩、乐”,“索、拿、卡、要”,搞不正之风的资金来源。
安全评价机构健康发展的建议
严格评价机构资质条件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成为安全工程专业的职业技术性机构,其成员的80%都应是具有安全工程专业职称的人员;不具备此项条件的其他组织,承担安全评价业务要受到限制,宁缺毋滥。
建立安全评价自律机制
目前国家和部分省市都组建了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评价机构应由行业协会控制总量,协调布局,决定设立和取缔。制定安全评价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行规戒律,进行自我约束。
政事分制,切断利益关系
行业协会负责评价机构的日常管理;切断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与评价机构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认真治理整顿、分类实施
对现有安全评价机构,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认真治理整顿。在治理、整顿、取缔、归并的基础上,在有行业协会管理的地区,对具备条件的安全评价机构,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尚无安全评价机构地区的安全评价业务,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委托其他地区的安全评价机构承担。现阶段应允许并倡导企业单位自行组织安全评价活动,其《安全评价报告》由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委托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评审通过之后,予以确认。
加强安全专业队伍建设
当前制约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和中介服务的关键性问题是安全工程专业人才短缺。必须积极培育造就安全工程专业人才;加快推进实施“注册安全师制度”的步伐;努力营造安全工程专业的宏大队伍。在已经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础上,健全执法队伍,完善中介服务体系。使我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沿着科学廉洁依法行政的轨道前进。
上一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