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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性评价的注意事项

2005-04-2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开展安全评评价对电业来说是一个新事物,人们对它是陌生的,要想搞好安全性评价,除了严格、认真地按上述程序进行的,还需要注意:

   (1)必须由厂级领导干部,如主管生产的副厂(局)长等负责组织领导。这是因为安全性评价涉及全厂(局)各方面的工作,如设备管理、运行管理、技术监督、教育培训、防火防汛等等,而且需要全部生产管理干部和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和配合,因此由个别部门如安全监察部分负责组织领导是无法胜任的。但是在组织安全性评价工作中,安全监察部门和生产技术部门必须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

   (2)必须保证查评组人员具备必要的素质,主要是:

    1)敢于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不讲情面;

    2)熟悉本专业的生产技术和生产情况;

    3)熟悉同本专业有关的部和网、省局颁发的安全生产指示、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生产规程(标准)、制度,特别是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的具体内容;

    4)掌握安全性评价指导思想和具体方法并具有较好的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

    为什么需要这些素质呢?这主要是由于:

    安全性评价的“评价项目”虽然比较具体,但只是提供需要查评的方方面面,即容易发生危险因素或容易反映危险因素的工况、部件、部位以及有关资料等等,至于存在不存在问题,存在问题严重到什么程度,这将取决于查评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实际工作经验,以及发现问题和综合分析能力。

    其次,安全性评价也是一件“挑毛病的工作”,如果提出问题,尤其是反映主观方面的问题时,考虑人际关系等因素,不能坚持原则,即使发现问题能力再强,也不可能排除在评分时“添”照顾分、“送”人情分的现象。安全性评价关键是真实、客观、公正,评价结果失真,评价也就从根本上失去它的意义。从这一点看,邀请“第三者”评价有其有利的一面。

   (3)必须抓好整改才能使安全性评价取得实效,才能实现安全性评价的最终目的,即超前地发现和消除导致事故的危险隐患,夯实安全基础,提高安全水平。有些经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由于狠抓措施落实,安全生产效果比较明显,相反,有的单位整改措施抓得不力,安全性评价效果就很难体现。

   (4)从一个网、省局的角度考虑,开展安全性评价需要在搞好试点的情况下,再全面推行。而且,选点要慎重,优先考虑那些发、供电企业领导人在开展安全性评价上持积极态度的单位,只要准备工作做得充分,认认真真地进行查评,在上述单位搞试点,实践经验证明,安全性评价是会受到基层单位干部、职工认同的,对指导面上的评价将十分有利,切不可采用一哄而上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