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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结论的编制原则

2010-08-1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由于系统进行安全评价时,通过分析和评估将单元各评价要素的评价结果汇总成各单元安全评价的小结,因此,整个项目的评价结论应是各评价单元评价小结的高度概括,而不是将各评价单元的评价小结简单地罗列起来作为评价的结论。

  评价结论的编制应着眼于整个被评价系统的安全状况。评价结论应遵循客观公正、观点明确的原则,做到概括性、条理性强且文字表达精练。

  1、客观公正性

  评价报告应客观地、公正地针对评价项目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给出评价结论。应注意既不夸大危险也不缩小危险。

  1)对危险、危害性分类、分级的确定,如火灾危险性分类、防雷分类、重大危险源辨识、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危险区域的划分、毒性分级等,应恰如其分,实事求是。

  2)对定量评价的计算结果应进行认真地分析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如果发现计算结果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就应该认真分析所建立的数学模型或采用的定量计算模式是否合理,数据是否合格,计算是否有误。

  2、观点明确

  在评价结论中观点要明确,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自相矛盾。

  3、清晰准确

  评价结论应是评价报告进行充分论证的高度概括,层次要清楚,语言要精练,结论要准确,要符合客观实际,要有充足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