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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求医问药说开去——当前安全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05-09-0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生病就要看医生,打针吃药,这是常识。而现在,随着科技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在病前做好预防的重要性,经常去医院做体检,这是一个非常科学的保健方法。企业也如一个人的肌体,正如人的疾病是可以预测防治的一样,事故也是可以预测和防治的。我们不能总是用事故的伤亡和损失作为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代价。

  安全评价机构在某种程度上就好比是为企业体检、诊疗的“医生”。企业需要中介机构在凭借高超的医术和高尚的医德,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听、看、查、问、评”,查出企业的事故隐患,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措施,从而消除隐患,“强身健体”。

  企业与安全评价机构之间这种“寻医问药”“治病救人”的关系,本应该相当密切,但在当前,这种关系出现了“裂痕”。笔者分析如下:

  一种情况是“庸医误事”。一个高明的医师要对症下药,病人才能恢复健康。正因为如此,安全评价机构为企业提出的整改措施一定要切合企业实际,合理可行。安全评价可以促进安全投入,但是安全投入如果不考虑到企业自身的经济状况和技术水平,采用过高的指标,所提出的安全投入不仅不能有效帮助企业积极整改隐患,反而会使企业的生产成本大大增加,甚至陷入困境。

  我国现有安全评价机构技术设施较为落后,从业人员知识结构参差不齐,虽有不少安全评价人员了解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但对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的具体应用缺乏经验。由这些评价机构实施安全评价,只能根据法律法规,机械地发现企业存在的隐患,对企业潜在的技术隐患无能为力,特别是面临的企业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千差万别,只能照搬照抄法律法规条款。这样,只能使安全评价流于形式,让企业白白花钱,而根本达不到目的。因此,笔者认为,既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又具有特定的专业技术和工作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通过国家考核合格后,才具有在特定领域内工作的安全评价资格。

  另外一种情况是“缺乏医德”。有些安全评价机构为抢项目进行恶性竞争,由此带来了个别评价机构违规设立分支机构、评价报告的质量不高等恶果。有些安全评价机构为生产企业“捂盖子”、作伪装、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不但加大了企业的成本,而且使那些并不具备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拿到了生产经营的“通行证”,埋下了严重的事故隐患。有些评价机构和评价人员指导思想不端正,只把它看成赚钱的手段,不是按照规范和国家标准评价,而是一味迁就业主的不合理需要。这些现象都违背了安全评价的根本原则。

  第三种情况是“不遵医嘱”。为数不少的企业对安全评价的认知程度不高,存有应付交差的思想,与评价机构配合不力,不愿意提供真实资料和第一手资料,使评价机构的工作难以“对症下药”。这样的安全评价工作就难有实际意义了,事故隐患得不到解决,“病根”难以去除,企业的安全生产就要亮红灯。一旦事故发生,是没有“速效救心丸”可以救得了企业的。

  第四种情况是“就医门槛高”。一是安全评价费用高,中小企业难以承受。虽然各个省市在陆续制定地方收费标准,但地域经济发展不均衡,很多中介机构按照或者超出标准中的上限进行收费,导致评价费用超出企业的承受能力,尤其是中小企业难以为继。二是市场不规范,恶意竞争、相互压价等现象造成安全评价市场秩序混乱,导致企业无所适从。

  对此,笔者认为,应采取如下对策措施:
    一、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引导力度。搞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宣传安全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企业的安全评价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大力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企业是安全评价实施的对象,不应是简单的接收者,更不应“讳疾忌医”,而应该抓住安全评价的契机,从“强身健体”的高度出发,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进行一次全方位、多层次的检查,以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持续好转。

    同时,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的自保自查体系。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要形成企业自查、整改→专家评价→整改、复查、巩固→新一轮评价的环节,以此形成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安全生产机制,让监管部门放心,让中介机构省心,更让企业自身顺心。

  二、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的自身建设。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应着力塑造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树立品牌意识,把竭诚服务作为经营理念,并覆盖到机构的全部经营活动之中。

  一是树立诚信意识。安全评价机构应把诚信作为一种无形资产、作为一种生产力来创立。评价报告应真实、全面反映企业安全管理的现状,查找所有在的不足,客观、公正给出评价结论,为被评企业的安全运转负责,为自身的长远发展谋划,更为社会的安定和经济发展把关。

  一方面要靠中介机构自身深化改革,健全完善诚信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培育安全评价人员诚信意识,政府要督促各中介机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档案管理、奖惩及其他日常管理制度,强化其内部监督机制;另一方面通过制定行业自律公约、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开展行业内部诚信评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等方式,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同时通过经验交流、,研讨及行风检评等活动,推广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促进全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从而净化中介服务市场,树立文明行业形象。

  二是树立品牌意识。一方面要切实规范中介机构自身的经营行为,实行阳光操作,公开服务内容、工作流程、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增加业务透明度,为客户提供诚实可信、言行一致的服务;另一方面要服务创新,努力提高企业信誉,树立品牌效应,创建品牌价值,提升企业的无形资产。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做大做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也只有这样,整个安全生产中介行业才能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之中,真正成为一个前景广阔的朝阳产业。

  三是树立售后服务意识。安全评价机构要坚持贵在真实、重在整改的服务理念,不仅应该做出高质量的安全评价报告,更应该推行售后服务,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跟踪指导,确保评价工作的有效性;同时要了解企业对评价报告的接受及整改程度,及时将信息反馈到评价机构的管理层,提高服务质量。通过一系列服务,以此和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三、进一步完善适应安全评价机构发展的良性机制。安全监管部门是安全评价实施的核心,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既要督促企业必须进行安全评价,又要对安全评价机构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其行为。

  一是严把关口,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的准入管理。、认真执行《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对安全评价机构和人员实行资质许可制度,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二是严格考核,规范安全评价机构的服务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应积极建立对评价机构的考核制度。对评价机构的运行机制,评价人员的业务素质进行考核,向企业推出一批有实力、有质量保障的评价机构。操作中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评分标准,力求量化准确,把人员素质作为考核重点,同时可以将考核后整改情况与安全评价机构的从业范围、人员资质挂钩,促进其整改。

  三是建立合理的、企业可承受的价格机制。国家的宏观调控是必要的,但如果国家对安全评价收费标准管理实施完全市场化,必然会出现不合理的竞争。安监部门或行业协会应依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制定相应的价格指导体系。

  四是合理布点,培植数量。在科学规划、控制总量、严把关口的基础上,以“高需求、广覆盖”为目标,发挥安全中介机构特有的作用,确保安全技术服务工作的良性发展。

  五是营造良好的竞争机制。一方面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安全评价行业自律意识,规范收费行为,加强行业内部监督。适当调控评价机构的发展速度,加强监管。建立起评价报告抽查制度、整改意见备查制度和业务报告制度。另一方面以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方式,规范中介机构行为,扶持实力强、信誉好、管理手段先进的安全评价机构,增强信誉,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