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有关“其它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评价方法
其它机械设备安全性评价检查表
序号 |
评价内容 |
应得分 |
评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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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不合格。对标有Δ的项目,有缺陷,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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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不带Δ条款出现一项不合格,则该台设备不合格。 2. 2.带Δ条款不符评价要求每台(处)扣0.5分,最多不超过总数的20%。 |
Δ1 |
防护罩、盖、栏应完整可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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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各联锁、紧停、控制装置灵敏可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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Δ3 |
局部照明应为安全电压 |
10 | |
Δ4 |
PE等电器完好可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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Δ5 |
梯台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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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冷加工的机械设备中,除了已明确设置的评价设备外,还有许多类型的其它机械设备,由于加工对象和要求的不同,这些机械设备的形式也就各异,且名目繁多。在这些机械在企业的设备中具有一定的数量,在安全生产方面和金属切削机床、冲剪压等设备有些相似,容易发生绞、碾、物体打击等伤害事故,所以也应该纳入安全性评价的范围。
2 适用范围
本项目的评价范围,适用于不属于通用机械设备(如金切、起重运输、冲剪压设备等)外的其它专用、非标、自制等机械设备设施。
3 查证方法
3.1转动、传动部位的防护罩、盖、栏完整可靠
3.1.1易造成伤害事故的机械设备运动部件,都应采用封闭式屏蔽,各种传动装置,必须设置防护装置。
3.1.2以操作人员所站立平面为基准,高度在2米以内的各种传动、运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盖、栏等防护装置,且安装牢固。
3.2各联锁、紧停、控制等装置灵敏可靠
3.2.1联锁、控制装置 在设备运行中,当防护装置开启时,有明显的危险性时,控制装置应与安全防护装置联锁,使设备运转安全防护装置同时起作用。
表示警示的声光(危险)信号的显示,在其强度、形式等方面要突出于其它信号。
有惯性冲撞的运动部件,必须采取可靠的缓冲措施,防止因惯性而造成伤害事故。
凡需设有联锁装置的操作门(窗、栏、杆)都应设有联锁装置,并且灵敏可靠;凡限制运动件范围的,应设行程限位开关,且固定牢靠有效。
3.2.2紧急停车装置 在当发生危险时,不能迅速通过控制开关未停止设备运行危险的,或在控制台上不能观察到全部控制状态时,应设紧停装置。紧急停车开关应保证瞬时动作时,能终止设备的一切运动,其开关的形状应区别于一般控制开关,颜色为红色。
对需设紧停装置的设备,应在每个操作位置和需要的地方,都要有紧急停车装置,并便于操作,灵敏可靠。
3.3局部照明为安全电压 具体要求参加“金切机床”项目6的相关条款。
3.4 PE及控制电器完好可靠 具体要求参照“金切机床”和“电气评价”相关条款。
3.5梯台符合要求 设备上附有的梯子、检修平台等,应符合“登高梯台”项目相关条款。
4 计分方法
4.1本项目应得分为10分。
4.2本项目评价采用否决条款的有:41.3.2。
4.3本项目评价采用单项扣分直至否决的条款有:41.3.1;41.3.3;41.3.4;41.3.5。
4.4计分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