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目的(一)
在机械工厂中,低压电气线路肩负着企业电能传输的重要任务,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它既不属于电管部门管理,又容易被企业所忽视,是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低压电气线路拥有量多,敷设方式复杂,分布面广,受风吹、雨淋、日晒、腐蚀、撞击等外界因素影响较大,安全状态较差。这些隐患往往是造成触电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源。根据上述现象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将原“临时用电线路”改为“低压电气线路”评价项目,以提高电气线路的本质安全性。
适用范围(二)
低压电气线路评价范围是指机械工厂所管辖范围内(含生活区和外包建筑工地)的低压配电室(或开关)出线端至用电场所的动力、照明箱、柜、板进线端之间的电气线路。低压电气线路包括固定线路和临时线路两部分评价内容。
查证方法(三)
对低压电气线路评价查证时,应按固定线路和临时线路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分别查证。可首先查阅工厂电气系统的技术资料,了解低压电气线路的类型、敷设方式、分布状况和拥有量。抽样时应根据固定线路和临时线路的拥有量按同一比例抽查。评价时应注意掌握以下的问题。
一是:评价固定线路时,计算单体线路可按低压配电线路总开关控制的系统线路为计量数。
二是:评价临时线路时,对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或临时检修所用电气线路,以及利用插销接插电源的移动式机电设备,使用期不超过一个工作日,且有严格使用管理规定,可不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工作完毕须及时折除。
三是:架空或沿墙敷设的临时线路,可按塑胶线要求查证;基建工地的临时电源线,其使用期限可按施工工期审批;产品装配试验使用的临时电源线,只要企业建立有效控制措施,且防护可靠,可不办理申请审批手续;评价时可按临时线安装要求查证,不符合要求者,按条款规定扣分。
1固定线路
1.1 线路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这一条款可根据电气线路的类型及安装方式分别进行查证。
1) 绝缘导线架空明设应符合表2-26-1的要求。
2) 绝缘导管穿管敷设时,管内导线的总面积应小于管子截面积的40%;电线管路与其他管路的间距应符合表2-26-2的要求。
3) 裸导体线路室内敷设不应与起重机滑线设在同侧,与地面及其他设备、设施的距离应符合表2-26-3的要求。
4) 无铠装电缆室内明设安全距离应符合表2-26-4。
5) 配电线路不应跨越易燃材料做成的建筑物。
表2-26-1 加空绝缘导线的安全距离(米)
布 线 方 式 |
最小距离 | ||
水平敷设至建筑物的垂直距离 |
在阳台、平台和跨建筑物顶 在窗户上 在窗户下 |
2.5 0.2 0.8 | |
与其他线路交叉 |
敷设在高压线路下方 敷设在弱电线路上方 |
2.0 1.0 | |
与地面间距 |
水平敷设 |
室内 |
2.5 |
室外 |
2.7 | ||
垂直敷设 |
室内 |
1.8 | |
室外 |
2.7 | ||
接户线在最大弛度时,进户的对地距离 |
2.5 |
查证时,上述各款任何一处不合格,则认定该项为不合格。
表2-26-2 穿管绝缘导线与其他管路的间距(米)
布线方式 |
最小距离 |
布线方式 |
最小距离 | ||
与热水管同侧 |
上方 下方 |
0.3 0.2 |
与蒸汽管同侧 |
上方 下方 |
1.0 0.5 |
在水管上方 |
0.1 |
|
|
表2-26-3 裸导体线路室内敷设安全距离(米)
布 线 方 式 |
最小距离 | |
与地面 |
无遮栏 |
3.5 |
采用网孔遮栏 |
2.5 | |
敷设在经常维修管道同侧上方,与经常维修管道,以及与生产设备最突出部位。 |
1.8 | |
与起重机铺板 |
2.3 |
表2-26-4 无铠装电缆室内明设安全距离(米)
布 线 方 式 |
最小距离 | |
至地面 |
水平敷设 |
2.5 |
垂直敷设 |
1.8 | |
与热力管道、设备 |
水平敷设 |
1.0 |
交叉敷设 |
0.5 | |
低压电缆设在高压电缆同侧下方 |
0.15 |
1.2线路的导电性能和机械强度符合要求
1) 从变压器低压侧母线至用电设备受电端的线路电压损失,不超过用电设备额定电压的5%。
2) 根据机械强度的要求架设在绝缘支持件上的绝缘导线的最小截面应不小于表2-26-5的数值。
3) 当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相同时,PE线最小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S≤16时,S=S;162S>35,S/2);PE线采用单芯绝缘导线时,其截面有机械性保护时为2.5 mm2,无机械保护时为4 mm2。
表2-26-5 架设在绝缘支持件上的绝缘导线的最小截面(mm2)
支持件间距L |
导线类型 |
导线截面 | |
室内 |
室外 | ||
L≤2m |
铜线 |
1.0 |
1.5 |
铝线 |
2.5 |
2.5 | |
2m<L≤6m |
铜线 |
4 | |
铝线 |
6 | ||
*****6m<L≤16m |
铜线 |
6 | |
铝线 |
10 |
查证时,该条款的三项内容应同时查证,导线的最小截面必须符合该系统控制的负荷总容量的要求。
1.3 线路保护装置齐全可靠。这一条款主要包括异常情况下的自动保护装置和免受外界因素影响的保护装置两部分。
1) 装有能满足线路通、断能力的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等。保护电器应装设在操作维护方便,不易受机械损伤。不靠近可燃物的地方,并应采用避免保护电器运行时意外损坏对周围人员造成伤害的措施。
2) 线路穿墙、楼板或埋投时均应穿管或采取其他保护;穿金属管时,管口应装绝缘护套;室外埋设,上面应有保护层;电缆沟应有防火、排水设施。
1.4 线路绝缘、屏护良好,无发热和渗漏油现象。良好的绝缘和屏护不仅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而且能保证人们不致接触带电部分,是防止触电事故的最基本的安全措施。查证时要查看线路是否有机械损伤,绝缘破损,电缆有无渗漏油,易触电的裸导体是否有屏护或其他保护措施,有无过热现象。绝缘破损应以绝缘层破裂导体裸露或绝缘层脱落实为不合格,线路过热以绝缘因受热脆化变质或漆色变质为不合格。
1.5电杆直立、拉线、瓷瓶及金属构架等符合安全要求。
1) 电杆表面光洁平整,无露筋、裂缝等缺陷,立杆基础牢固,电杆倾斜不应使杆梢位移大于半个杆梢,终端杆向拉线倾斜不应使杆梢位移大于一个杆梢。
2) 拉线与电杆夹角不应小于30度,应与线路方向对正;混凝土电杆拉线从导线之间穿过时,应设拉线绝缘子。
3) 横担应平整,直线杆单横担应在受电侧,转角杆及终端杆单横担应在拉线侧。
4) 瓷件及绝缘套、垫完整无裂纹,金属件固定牢固。
1.6线路相序、相色正确,标志齐全清晰。
1) 相序排列:上下布线交流A、O、B、C或直流正、负极由上向下;水平布线交流A、O、B、或直流正、负由内向外(面对负荷交流A、O、B、C或直流正、负极由左向右)。
2) 线路相色:
交流:A相—黄色,O相—黑色,B相—绿色,C相—红色;
直流:正极—赭色;负极—兰色。
3) 地下线路应有清晰的坐标或标志及施工图。
1.7线路排列整齐,无影响线路安全的障碍物。
评价相同排列或与其他线路同杆、同侧敷设排列均应整齐有序,线路周围应无树枝或其他障碍物,电缆沟及其地面无垃圾和重物堆积。
2 临时线路
2.1要有完备的临时接线装置审批手续,不超期使用。
这一条主要是要求工厂对临时用电线路必须严格管理,并实行监督控制。评价检查时,要求受评单位提供全厂评价期内经审批准予架设使用的“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所谓“完备”首先是申请项目应符合临时接线规定,例如,高压电源和易燃易爆场所是不准架设临时线的,如果架设了高压临时线或在易燃易爆场所架设临时线路,即使是经过了审批,也应认为不合格。再如,临时线使用期限规定一般场所为15天,建筑、安装工程按施工计划周期确定期限,而企业规定的临时线使用期限若与上述规定不符,这样的审批手续同样认为不合格。其次是申请项目内容和审批手续必须完整,包括临时线装设地点,用电容量,用电负责人和审批部门的批准意见、准用日期等。
2.2使用绝缘良好、并与负荷匹配的护套软线。
装设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护套软线,而且要求其截面应能满足负荷要求。
2.3敷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临时线敷设方式可沿墙、架空或敷在地面。沿墙架空敷设,其高度在屋内应大于2.5米,屋外应大于4.5米,跨越道路时应大于6米;临时线与其他设备、门、窗、水管等的距离应大于0.3米;沿地面敷设应有防止线路受外力损坏的保护措施。
2.4必须装有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每一分路应装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
2.5临时用电设备PE连接可靠。临时用电设备所处环境差,又多为移动式以及必须紧握于人手进行操作,一旦带电体绝缘损坏,对操作者的人身安全威胁很大,良好的接地故障保护可消除触电危险。查证时对中性点直接接地电网,必须首先确认临时设备是否可靠接零,只要接零不可靠,则认定该项为不合格。对中性点不接地或轻易击穿保险器等不直接接地电网,则应查证其保护接地是否可靠(包括接地体的接地电阻测试报告和接地连接的可靠程度),以判定该项是否合格。
2.6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该场所确因生产需要架设临时用电线路时,可按危险作业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计分方法(四)
1本项目应得分为12分。
2评价低压电气线路时,对企业每一个系统的固定线路和每一条临时线路,分别按评价检查表中的条款进行查证打分,符合要求者得分,有任何一处内容不符合条款要求者,该项不得分,总分低于75分者为不合格。低压电气线路所得分值由固定线路和临时线路合并计算,可按下式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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