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目的(一)
煤气站是制取煤气的场所。但是,由于煤气属于有毒和易燃、易爆气体,易导致中毒事故及火灾爆炸事故,特设置本项目。
适用范围(二)
本项目适用于工业企业内部的煤气站,天然气和煤气储配站。
查证方法(三)
1 煤气站及发生炉
1.1 煤气站房的设计必须符合要求。
1.2 煤气生产设备应采用专业厂家生产的产品,安全可靠、技术资料齐全。
1.3 煤气发生炉的看火孔盖应严密,看火孔及加煤装置应气密完好。
1.4 带有水套的煤气发生炉用水水质应满足规程要求。
1.5 煤气发生炉空气进口管道上必须设备控制阀和逆止阀,且灵活可靠;管道未端应设防爆阀和放散阀。
1.6 煤气发生炉各级水封(最大放散阀,双联竖管,炉底等水封)均应保持有效水位高度,且溢流正常。
1.7 煤气净化设施应保持良好的净化状态,电除尘器入口、出口应设可靠的隔断装置。
1.8 水煤气、半水煤气的含氧量达到1%时必须停炉。
1.9 蒸汽汇集器的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1.10 蒸汽汇集器宜设置自动给水装置。
2 仪表信号及安全装置
2.1 各种仪表、信号、联锁装置应完好有效。
2.2 发生炉出口处应设置声光报警装置;排送机与鼓风机应联锁。
3 电气
3.1 煤气排送机间,煤斗间的电器应满足防爆要求。
3.2 鼓风机与排送机安装同一房间内时,电器均应满足防爆要求。
3.3 煤气站应具有两路电源供电,两路电源供电有困难时,应采取防止停电的安全措施,并设置事故照明。
4 煤气站的生产、输送系统均应按规定设置放散管,且放散管至少应高出厂房顶4米以上及具备防雨和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计分方法(四)
1 本项目应得分为10分。
2 按照检查表205中条款逐条查证,任一条不合格则该项条款不得分,达标值(累计分值)低于8分时,该项目判为不合格,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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