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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的原理和原则

2006-05-0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  安全评价原理
1.1  相关原理
    一个系统,其属性、特征与事故和职业危害存在着因果相关性,这是系统因果评价方法的理论基础。
1.2  类推原理
    “类推”亦称“类比”,是人们经常使用的一种逻辑思维方法,常用来作为推出一种新知识的方法,在安全评价中,有着特殊的意义和重要作用。
    类推评价法的种类及其应用领域取决于评价对象事件之间联系的性质。若这种联系可用数字表示,则称为定量类推;如果这种联系只能定性处理,则称为定性类推。常用的类推方法有如下几种:
    (1)平衡推算法
    平衡推算法是根据相互依存的平衡关系来推算所缺的有关指标的方法。例如,利用海因利希关于重伤、死亡、轻伤及无伤害事故比例1:29:300的规律,在已知重伤死亡数据的情况下,可推算出跌倒和车辆伤害的轻伤和无伤害事故数据;利用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的比例为1:4的关系,从直接损失推算间接损失和事故总经济损失;利用爆炸破坏情况推算离爆炸中心多远处的冲击波超压或炸坑的大小,来推算爆炸物TNT当量。这些都是一种平衡推算法的应用。
    (2)代替推算法
    代替推算法是利用具有密切联系(或相似)的有关资料、数据,来代替所缺资料、数据的方法。例如,对新建装置的安全预评价,可使用与其类似的已有装置资料、数据对其进行评价;在职业卫生的评价中,人们常常类比同类或类似装置的工业卫生检测数据进行评价。
    (3)因素推算法
    因素推算法是根据指标之间的联系,从已知因素的数据推算有关未知指标数据的方法。例如,已知系统事故发生概率户和事故损失严重度S,就可利用风险率R与P、S的关系来求得风险率R:
    R=P×S
    (4)抽样推算法
    抽样推算法是根据抽样或典型调查资料推算系统总体特征的方法。这种方法是数理统计分析中常用的方法,是以部分样本代表整个样本空间拉对总体进行统计分析的一种方法。
    (5)比例推算法
    比例推算法是根据社会现象的内在联系,用某一时期、地区、部门或单位的实际比例,推算另一类似时期、地区、部门或单位有关指标的方法。
    例如,控制图法的控制中心线的确定,是根据上一个统计期间的平均事故率来确定的;国外各行业安全指标的确定,通常也都是根据前几年的年度事故平均数值来进行确定的。
    (6)概率推算法
    概率是指某一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事故的发生是一种随机事件,任何随机事件,在一定条件下是否发生是没有规律的,但其发生概率是一客观存在的定值。因此,根据有限的实际统计资料,采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方法可求出随机事件出现各种状态的概率。可以用概率值来预测未来系统发生事故可能性的大小,以此来衡量系统危险性的大小、安全程度的高低。
1.3  惯性原理
    任何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从其过去到现在以及延伸至将来,都具有一定的延续性,这种延续性称为惯性。利用惯性可以研究事物或一个评价系统的未来发展趋势。如从一个单位过去的安全生产状况、事故统计资料,找出安全生产及事故发展变化趋势,以推测其未来安全状态。
1.4  量变质变原理
    量变到质变是客观世界普遍存在的规律。在一个系统中,许多有关安全的因素存在着量变到质变的规律,评价一个系统的安全时,也离不开量变到质变的原理。
2  安全评价的原则
    a)权威性;
    b)科学性;
    c)公正性;
    d)严肃性;
    e)针对性。
3  安全评价的法规性特征
    安全评价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是重要准则。
3.1  安全法规与标准综述
    (1)安全法规的形式安全法规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a)由国家立法机构以法律形式颁布实施的法规,例如《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
    b)由国家、省、市政府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以行政法规形式实施的法规。
    c)由政府主管标准化工作的部门批准并以特定形式发布的安全标准,例如《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等。
    (2)安全法规与标准分类
    a)按法规与标准的来源划分: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如《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
    ——由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标准为国家标准,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的标准,如《电梯试验方法》(GB/T 10059—1997)等。b)按标准的法律效力划分:
    ——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是为保障人身生命和财产安全要求强制执行的标准,如安全标准、环境保护标准、食品卫生标准等。
    ——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是受现时生产水平、经济条件、技术能力和人员素质等方面限制,强制性统一和执行有困难,国家鼓励自愿采用的标准,如《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JT/T 31445—1991)等。
    c)按标准对象特性划分。
    按标准对象特性可划分为:
    ——管理标准;
    ——技术标准。
    其中技术标准又可分为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和方法标准。
    (3)安全指标
    安全指标是安全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指标的目标值是衡量系统危险性、危害性,进行定性、定量评价结果的标准。若没有指标,评价者将无法判定系统的危险和危害性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改善到什么程度才能达到要求。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安全,所谓安全就是达到了可以容许的限度。当危险性、危害性降到一定程度就可以认为是安全了,而指标就是这种限度的目标值。例如,千人死亡率、千人重伤率、百万吨(立方米)产量死亡率、伤害频率、伤害严重率、损失率等作为安全指标。
3.2  安全评价工作依据的主要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项目(32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
    (3)《关于建设项目(32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进行资格认可的通知》、《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
    (4)《建设项目(212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导则》;
    (5)《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管理的意见》。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督局(安监管技装字[2002]45号)《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管理的意见》,首次明确规定安全评价的主要内容:安全评价是指运用定量或定性的方法,对建设项目或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职业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安全评价包括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意见》还规定了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管理、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条件和申请程序及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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