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性评价是对被评价单位的设备设施、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安全生产管理三个方面安全状况做出全面的、量化的分析和评估。安全性评价分为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其基本原则是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科学、公正和合法地自主开展安全性评价。安全性评价工作是传统安全管理模式的一种变革,由原来的事后管理转化为事先管理,是一种较为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在企业发生安全问题之前,经过全面分析、评估,找出问题,予以整改;通过改善劳动环境,健全规章制度,深化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于2003年发布了《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预评价导则》,加强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规范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行为。现在新上马的火力发电厂,包括企业自备电厂,都必须在可行性研究以后进行安全预评价,由安全生产主管机关对安全预评价报告组织评审通过后,电厂才可以申请开工建设。
1. 安全预评价的程序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分析、预测该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设计和安全管理的建议。安全预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准备阶段;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确定安全预评价单元;选择安全预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安全预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2. 发电厂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分析
2.1 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分析
根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的要求,额定蒸汽压力大于2.5MPa,且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10t/h的蒸汽锅炉即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粗略计算,一般功率超过1500kW的机组所配套的锅炉参数均超过这个标准,因此都构成重大危险源。锅炉点火助燃使用的轻柴油因闪点较高(大于55℃),不在GBl8218-2000所列的易燃物质名单中,却在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规定的范围内,且在火电厂中储量较大(一般大于1000t),应把点火油罐区划为重大危险源管理;有些大型新建电厂的启动锅炉容量较大,运行时间较长,也应该列为重大危险源。锅炉是具有爆炸危险的特种设备,受国家特种设备监察机构监管。火力发电厂锅炉一般在较高压力下运行,其使用的燃料为煤粉,点火燃料使用易燃易爆的0#~20#轻柴油,工程配套设备、管线阀门多,工艺复杂。一旦设备、管线、阀门发生破裂,燃料泄漏,锅炉运行操作不当,极易导致自燃、火灾、爆炸、爆管等事故发生;供煤系统也有煤粉尘发生火灾、爆炸的可能性。同时,还存在触电、机械伤害、灼烫、烟气中毒等危险因素。
2.2 主要危险因素辨识和分析
根据发电厂工程设备的特点,存在锅炉、汽轮机、蒸汽管道、压力容器等高压设备,变配电等电气设备,以及煤粉、油类、危险化学品(如盐酸、烧碱、氨水等)等危险物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灼烫、中毒、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危险因素。这些危险有害因素主要存在于:电站锅炉系统;汽轮机系统;电气一次系统;热工自控系统;化学制水系统(包括制氢站);除灰渣系统;脱硫系统;燃煤贮运系统;燃油贮运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等。对电站锅炉系统,应重点对供煤系统火灾爆炸、点火油系统火灾爆炸、锅炉爆炸、触电、机械伤害、灼烫、中毒、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进行分析;对汽轮机系统,应重点对润滑油系统和抗燃油系统火灾、触电、机械伤害、灼烫、高处坠落、轴承振动、化瓦、动静磨擦、超速、大轴弯曲等进行分析;对电气一次系统,应重点对发电机火灾、密封油系统火灾、变压器火灾、电缆火灾、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发电机轴承振动、化瓦、动静磨擦、大轴弯曲、绕组变形烧毁等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对热工自控系统,应重点对由于热控系统(DCS、DAS、MCS、SCS、FSSS)故障可能引起火灾、爆炸、设备损坏,触电、静电、电磁辐射等危险因素进行分析,还应对MIS、SIS系统等的网络安全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对化学制水系统(包括制氢系统),应重点对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灼烫、中毒、高处坠落等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对除灰渣系统,应重点对触电、机械伤害、灼烫、高处坠落等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对脱硫系统,应重点对触电、机械伤害、灼烫、中毒、高处坠落等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对燃煤贮运系统,应重点对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等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对燃油贮运系统,应重点对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对空气压缩系统,应重点对触电和机械伤害等危险因素进行分析。
2.3 主要有害因素辨识和分析
生产过程中存在噪声、振动、高温、毒物、粉尘等有害因素。产生噪声和振动的主要部位有风机、管道阀门的节流、空压机、破碎机、振动筛、磨煤机、机泵、汽轮机、发电机以及励磁机等,作业人员长时间接触,会受到噪声职业危害;锅炉及汽轮机的部分区域,环境气温较高,有的部位甚至超过40℃,长期高温作业可能会高血压、心肌受损、消化功能障碍等病症;生产过程中,有毒危害部位主要是在化学水处理站中加次氯酸钠和给水系统中的加联胺、除氧加氨调整PH值,若操作不当或者防护用具使用不当,会对人员产生中毒危害;煤炭的运输、转运、制粉、输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脱硫过程中产生的石灰石粉尘,电除尘器放灰、出灰、灰渣的输送中的扬尘,以及在清扫燃烧室、烟道、过热器、省煤器、空气预热器、除尘器等设备的过程中产生的灰尘,除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外,也会对人体产生危害,长期吸入可能产生尘肺病。
3. 发电厂安全预评价单元的划分
评价单元就是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法的需要,将系统分成的有限、确定范围进行评价的单元。根据电厂生产过程的特点,按照评价单元的划分原则,以及生产工艺的实际情况,一般将项目划分为四个单元:即电站锅炉单元、汽轮机单元、电气设备单元、辅助单元。电站锅炉单元主要包括锅炉、燃料供应系统、水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等。汽轮机单元主要包括汽轮机及其辅机设备等。电气设备单元主要包括发电机、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供油系统、热工设备等。辅助单元主要包括燃煤、燃油贮运系统、公用系统等。
4. 发电厂安全预评价方法的选择
在《安全预评价导则》中,事故致因因素安全评价方法有13种,能够提供危险度分级的安全评价方法有21种,可以提供事故后果的安全评价方法有26种。在电厂安全预评价中,常用的评价方法有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事故树分析法、道化学公司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等。
5. 危险有害因素的定性、定量分析
安全检查表(Safety Check List 简称SCL)是系统安全工作的一种最简便、广泛应用的系统危险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是对分析对象进行详细分析和充分讨论,列出检查单元和部位、项目、要求等内容的表格。对系统进行评价时,对照安全检查表进行逐项检查,查找隐患。在电厂安全预评价中,利用安全检查表,对厂区地理位置、场地条件、工艺设备、土建、电气、综合安全卫生管理等进行检查,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以及未提及的项目逐一区分,最后进行统计汇总,以便在以后的工程设计中采取措施。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reliminary Hazard Analysis, PHA)又称初步危险分析,主要用于对危险物质和装置的主要工艺区域等进行分析。它对项目装置可能出现的危险性类别、条件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作分析,防止潜在危险发展成事故。在电厂安全预评价中,一般对锅炉、汽机、发电机等工艺单元的危险因素采用PHA进行分析,如锅炉供油供煤系统火灾、锅炉炉膛爆炸和四管爆漏、汽轮机油系统火灾、汽轮机超速、大轴弯曲、动静磨擦、化瓦、发电机氢冷系统火灾爆炸、绕组烧损、电缆火灾、变压器或互感器火灾爆炸、以及这些工艺中的触电、机械伤害、灼烫、中毒、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事故树(Fault Tree Analysis,FTA)也称故障树,是一种描述事故因果关系的有方向的逻辑树图形,它把事故作为顶上事件,分析与顶上事件有关的原因。在电厂安全预评价中,一般采用事故树法分析锅炉的四管爆漏事故、皮带运输机绞伤事故、汽轮机超速事故、触电事故、电缆火灾事故等。利用事故树计算出引起该事故的基本事件,以便采取防范措施。道化学公司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是一种定量分析评价,求出对危险单元采取安全措施进行补偿后,爆炸的破坏力。一般对电厂制氢站采用这种方法进行分析。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用于确定重大危险源。在电厂中,除锅炉外,一般危险物质的数量不会超过临界数量,不够成重大危险源。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通过分析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作业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以及发生事故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计算出危险性分值,以便根据情况采取防护措施。事故案例分析,列举出各个评价单元可能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并进行简单的分析。
6. 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
对照经过分析后提出的应该采取的安全对策措施,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已经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提出应该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其中应该包括总图布置和建筑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工艺和设备、装置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安全工程设计方面的对策措施,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对策措施。其中,安全工程设计方面,应提出防火防爆及消防措施,防雷和保护接地措施,防机械伤害及坠落伤害措施,防中毒设计,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等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安全预评价中还应该提出编写事故应急预案的对策措施。对发电厂可能出现的严重事故,如火灾、爆炸、全厂停电、重大设备损坏、洪灾等,应明确提出编写事故预案的要求。
7. 结论
电力行业是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又是公共服务行业,其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局。随着电力建设投资多元化的发展,从项目建设初期就进行安全预评价,以便未雨绸缪,采取适当的对策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是提升电力生产安全的新的要求。安全预评价,以及各项安全性评价的广泛开展,必将对电力安全生产产生巨大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