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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及评价单元的划分--识别危险、有害因素的原则(4)

2006-12-0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科学性
  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是分辨、识别、分析确定系统内存在的危险,而并非研究防止事故发生或控制事故发生的实际措施。它是预测安全状态和事故发生途径的一种手段。这就要求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必须要有科学的安全理论作指导,使之能真正揭示系统安全状况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存在的方式、事故发生的途径及其变化的规律,并予以准确描述,以定性、定量的概念清楚地显示出来,用严密的合乎逻辑的理论予以解释清楚。
  
  2)系统性
  
  危险、有害因素存在于生产活动的各个方面,因此要对系统进行全面、详细的剖析,研究系统和系统及子系统之间的相关和约束关系,分清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相关的危险、有害性。
  
  3)全面性
  
  识别危险、有害因素时不要发生遗漏,以免留下隐患。要从厂址、自然条件、总图运输、建构筑物、工艺过程、生产设备装置、特种设备、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系统,设施,制度等各方面进行分析、识别;不仅要分析正常生产运转、操作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还要分析、识别开车、停车、检修,装置受到破坏及操作失误情况下的危险、有害后果。
  
  4)预测性
  
  对于危险、有害因素,还要分析其触发事件,亦即危险、有害因素出现的条件或设想的事故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