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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审查决定程序

2007-06-2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本程序适用于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的申请、延期和变更。  

  2.审查决定程序分为咨询阶段和受理阶段。  

  3.咨询阶段包括:材料核查和现场核查;受理阶段包括:受理申请和审查决定。  

  4.申请机构应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5.申请机构应接受材料核查和现场核查。  

  6.国家局根据核查结果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7.国家局对审查合格的申请机构,予以批准、颁发资质证书并向社会公告;对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8.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的审查决定程序可参照本程序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