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责任人等)。
3.2气瓶使用单位必须对气瓶的入库与发放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包括:气瓶类别、编号、定检周期、外观检查,入、出库时间和领用单位,管理责任人等)。
3.3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3.4外观无缺陷,无机械性损伤和严重腐蚀。
3.5表面漆色,字样和色环标记应符合规定。
3.6瓶帽、瓶阀,易熔合金塞,底脚圈及防振动圈等附件应完好。
3.7气瓶应储存于气瓶专用库内,库房应符合有关规定,库房门口应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3.8库房应远离热源,严禁明火,有防止阳光直射库内的措施;库内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不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