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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安全中介组织的探析

2005-02-0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摘要 论文分析了发展消防安全中介组织的必要性,消防安全中介组织的职能和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发展消防安全中介组织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 消防安全 中介组织 发展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等许多方面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政府职能发生了新的变化,政企分开有了突破,政事、政社分开取得进展。同样既履行着行政执法职能,又担负着为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服务的消防工作,也要随着转变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大力推进政事、政社分开,将辅助性、服务性工作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让事业单位或消防安全中介组织来承担社会可以自我调节与管理的职能。
  一、消防安全中介组织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消防管理的必然需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有序竞争的法制经济,发展中介组织既是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有力支撑。要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消防安全中介组织,建立公安消防机构依法监管、行业自律、中介组织自我约束的管理运行机制。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中介组织是消防监督体制转换的需要。消防安全责任自负、隐患自除、风险自担,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的社会化消防运行机制是实现全社会消防安全的必由之路。公安消防机构必将由计划经济时期形成“保姆”监督模式向监督、指导、服务型转变,通过抽样性监督、指导实现对全社会消防安全的宏观控制。这样原来由公安消防机构承担的大部分监督检查工作都落到了单位自己身上,这就急需社会消防安全中介服务组织为单位提供诸如消防咨询、维修保养等方面的服务,消防安全中介组织的出现可以说是大势所趋。实际上我国已有许多消防安全中介组织在为社会开展消防安全检测、维修服务工作,如各地成立的自动消防设施检测中心、自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公司、电气设备检测、探测器清洗等服务组织。有许多单位将本单位自身无力承担的消防安全工作委托给社会消防安全中介组织来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从运行实践来看是可行的。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中介组织是消防行政审批改革的需要。国务院法制局组织起草的《行政许可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通过规范、公正的中介机构或者行业组织自律能够解决的不再设立行政审批。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取消的消防行政审批职能必须要通过规范、公正的中介组织来承担,各类消防安全中介组织也必然会应运而生,承担原来行政审批职能。
  3、建立消防安全中介组织是适应消防管理对象日益复杂化的需要。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大量新材料、新工艺的投入使用,消防管理对象日益复杂化,对一些复杂的消防管理对象消防监督人员难免力不从心。如现代建筑的防火设计日趋复杂,需要由专业的部门、专业的消防工程师进行整体的设计,从火灾的发展趋势、消防设施的综合效应、建筑和设备的安全度等方面的性能指标中选择最佳方案,提供完整的、令人信服的、达到防火目的的设计报告。现行的消防监督是公安消防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自己作判断,自己搞审核和验收,难免有失公正、科学、先进。
    4、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中介组织是为消防监督机构减负的需要。由于消防工作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千家万户,有人戏称"消防工作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当前各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已是严重超负荷运转,整天忙于应付。近期内大规模的增加消防监督人员的编制是不可能实现的,这就需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中介组织的作用,办理具体事务性工作,以减轻公安消防机构的负担。公安消防机构要将精力集中在消防立法、规范标准制定上,为社会制定可操作性强、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行业标准,以满足各类单位自我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公安消防机构还要负责各类消防安全中介组织的资质认定、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并根据消防安全中介组织依法独立提供的评价意见决定是否审批,这不仅提高了办事效率,还能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消防安全中介组织的管理
   1、消防安全中介组织的分类。消防安全中介组织按照职能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综合评价组织,另一类是单项性项目评价组织。综合性评价组织是在单项性项目评价组织提供的评价结果基础上再进行评价的组织。
   2、消防安全中介组织的职能。消防安全中介机构的职能应当包括:承担消防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咨询、提供消防保安人员等职能。消防安全评价、咨询机构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开展消防安全评价业务,接受委托的消防安全评价业务及咨询业务。消防安全咨询机构可以为业主提供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制定火灾隐患整改方案、整改火灾隐患的服务。
  3、消防安全中介组织应具备的条件。承担消防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咨询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有偿服务,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消防安全评价执业资格制度属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应该对消防安全评价、咨询人员实行注册登记管理制度。
  4、消防安全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要建立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中介组织管理体系,要根据中介组织的类型和业务资质范围确定组织资质认可的公安消防机构或其授权机构。承担消防安全检验检测、消防安全评价、认证、消防安全咨询的消防安全中介组织应当通过公安部消防局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资质认可,方可开展消防安全相关服务工作。承担消防安全培训、提供消防保安人员等职能的消防安全中介组织可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机构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资格认可,方可开展消防安全服务工作。
   三、发展消防中介组织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1、法律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也理应为消防安全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的建立和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2、建立消防安全评价制度和科学评价体系。对单位消防安全的条件进行评价是现代消防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有助于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实行宏观指导和监督。评价的核心问题是确定评价的指标体系,消防安全评价体系是开展消防安全评价的基础,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有着方向性、实质性的影响,评价体系要求不但要有科学性、可行性,还要具有方向性和可比性,要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消防安全评价制度和消防安全等级评价体系,并由相应的消防安全中介组织来实施。
  3、与保险、金融等行业的协调问题。积极组建科学、权威、公正的消防中介组织,研究制定消防、金融、保险等领域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使金融信贷、保险承保等业务同投保单位消防安全等级之间形成相互连环的运行机制,促进社会消防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以达到社会消防安全与经济效益双赢的目的,以充分发挥保险、金融的市场调节作用。
  四、结束语
  消防安全中介组织的建立和发展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应当进一步深化消防监督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中介组织,为全社会的消防安全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