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主 任:张安顺 副市长
副主任:杨俊良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贸委主任
于维廉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学民 市经贸委副局级巡视员
郑伟民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鸣雨 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吴德忱 市财政局副局长
俞 生 市建委副主任
贾晓东 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国祥 市文化局副局长
孙景才 市工商局副局长
崔永泉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孔令起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遇凤年 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剑峰 市人寿保险公司副总经理
韩 征 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国华 市林业局副局长
周奎玖 市乡企局副局长
马书谦 市卫生局副局级员
牛国栋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王卫东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
办公室主任:王学民(兼)
二00三年一月六日
内设机构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学民
电话:8966392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内设3个处:
(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处(6人)
处长:李 非
处员:何金生(调研员) 付京莉(调研员)
杨得志(副主任科员) 吴天成(科员)
郭义波(科员)
电话:2701131
负责全市工交、商贸、公用行业及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安全生监督管理、事故处理及结案工作;负责全市各类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全市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年审换证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中介机构资格审查认定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处(6人)
处长:李忠候
处员;刘大忠(调研员) 李忠森(助理调研员)陈 锋(助理调研员) 李瑞千(科员)
电话:2700672
负责电力、邮电、铁路、交通、民航、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事故处理及结案批复工作;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组织准备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研究拟定全市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制定全市安全生产的发展规划,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全市有关专家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进行技术鉴定;负责全市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评估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化工危险品企业的前置核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企业设备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全市交通、消防等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 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市煤炭管理办公室)(6人)
处长:都效军
处员:马丽红(助理调查员) 刘维东(主任科员)
孙海文(副主任科员) 陶士权(科员)
负责矿山(煤炭企业和非法煤矿山企业)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日常的安全检查;组织调查和处理矿山企业重大事故;组织指导和协调矿山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市煤炭生产秩序的整顿和煤炭企业的关井压产工作;规范全市煤炭生产秩序;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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