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文章简述了在食品加入食品添加剂可能引入的污染因素对食品安全的影响。根据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依据食品卫生法提出了对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使用的卫生管理办法。
[关键词] 食品安全 食品添加济 卫生管理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作为经济支柱产品食品工业也出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产品品种和数量层出不穷,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也十分普遍。但是食品添加剂在改变食品感官、口感等形状的同时也给食品引入了不安全因素。使用不当可造成对人体组织器官或机能的损害,影响人体健康。因此生产合格的食品添加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对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1 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我们在日常监督和专项调查中发现食品生产加工制作过程中使用食品添加剂存在普遍问题有以下几种。
1.1 使用未经国家批准使用或禁用的添加剂品种 我国允许生产、经营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是《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规范》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规范》所列的品种。但是,一些不法商贩和生产单位在利益驱动等因素支配下,违法使用未经批准的添加剂。如将荧光增白剂掺人面条、粉丝用于增白,而这些增白剂中二苯乙烯三嗪衍生物等有寿成分会直接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采用农药多菌灵等水溶液浸泡,虽然对果品起到防腐作用,但多菌灵等农药残留量却大为增加。有毒添加剂吊白块被一些生产经营者用于面粉漂白;甲醛被用于鱼类防腐;硼砂用于扁肉、蒸饺中增加脆感,等等。
1.2 添加剂使用超出规定用量 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必须按使用卫生标准中规定的使用量添加才能对人体无害。不按国家规定标准而随意添加现象较为突出。如添加过量的过氧化苯甲酰,超量使用护色剂亚硝酸盐加工肉等。
1.3 添加剂使用超出规定范围 根据被加工食品的感官要求、理化性质和营养学特征以及食品添加剂与其他食品成分可能发生的反应等,卫生部明确规定各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不安国家规定种类添加或擅自扩大应用范围的现象较为普遍。一些生产经营者在馒头制作过程中滥用硫磺熏蒸馒头,致使馒头中维生素B2受到破坏,尖椒加工中过量用漂白剂,且引起二氧化硫严重残留;有些生产单位擅自在干豆腐、香肠、冰棒中加入柠檬黄、胭脂红等合成色素;有些生产单位在乳儿糕或奶制品中添加糖精、香精等食品添加剂等。
1.4 使用工业级代替食品级添加剂 国家严格规定不准使用工业级替代食品级添加剂用于食品加工。但目前食品添加剂流通渠道及经营方式较为混乱,且添加剂市售环节卫生监督管理相对薄弱,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有些生产经营单位弄虚作假,追求经济利益,任意将工业级化工产品假冒为食品级添加剂销售、使用。如将改换成食品包装和标签,并出具假检验报告,冒充食品添加剂出售、使用。我们监督检查中发现多是亚硫酸钠、碳酸氢钠等。
1.5 食品添加剂还存在的问题有:转化产物问题、产品质量问题、营养强化剂的使用问题、食物中毒事件等等。
2 重视相关人员对食品添加剂知识培训
我国将食品添加剂分为21类,按英文字母顺序排序依次为: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蓬松剂、胶姆糖基础剂、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及其它类。虽然国家卫生标准允许生产使用。但是,必须注意的是食品添加剂毕竟不是食品的天然成分,其中绝大多数为化学合成物质,大量长期摄取会呈现毒性作用,只有在允许限量之内使用才能保证消费者的健康。
亚硝酸盐类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当可能引起食物中毒,还有对致癌的可能,其他食品添加剂同样存在各自的问题,所以必需强化知识培训和管理以减少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当引入的不安全因素。
3 食品添加剂的卫生管理
2003年3月28日卫生部第26号令发布了《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对食品添加剂的产品申报、生产管理、使用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2002年7月3日又发布卫监发[2003]159号文《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对生产和使用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扩大使用范围或使用量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明确了申请要求;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选址、设计、与设施、原料采购、生产过程储存、运输和从业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原则,并实施卫生许可制度;对食品添加剂经营者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必须具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储存和营业场所。为食品添加剂的安全生产和科学使用提供了法律保证。食品添加剂生产,应按《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规定,具备食品添加剂生产条件并办理卫生许可手续后力可生产。食品添加剂作为一类“特殊”商品,应在具备销售条件的专业商店或专柜经营,其经营和仓储场所应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
我国食品添加剂生产从六十年代起步,改革开放以来得到迅速发展。市场经济的确立,使得各国经济的发展不可能是封闭的。我国的食品添加剂市场已是国际化市场。世界著名的食品添加剂制造商的产品已十分广泛地渗透到我国食品工业企业中,我国食品添加剂行业面临严峻的挑战。规模太小,无法保证质量,食品添加剂的研制、生产、流通、必须严格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以保障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促进食品添加剂产业发展。
参考文献
[1] 中华卫生监督与健康杂志,2003,3,2,2
[2] 中国公共卫生杂志,2004,20
(摘自:《中华卫生监督与健康》2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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