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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开展打击经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检查

2009-05-08   来源:新华社/中央人民政府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    农业部新闻办公室有关负责人5日说,为严厉打击经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确保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近期农业部派出了5个检查组,分赴山东、河南、上海、福建、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江苏、浙江等10个省份开展打击经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活动专项检查。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上述10个省份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生猪定点屠宰场均已派驻检疫人员实施全流程同步检疫,并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同时,10省份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均实行了24小时上岗值班,严格查证验物,严厉打击运输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了防疫屏障作用。

    这位负责人表示,农业部要求各地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以专项行动为契机构建长效机制。积极组织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构建例行检查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集贸市场、饲养场(养殖小区)、屠宰加工场等场所的防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及时发现防疫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此外,农业部还要求各地农业部门积极协调商务、公安、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及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行动。对不符合防疫要求而拒不改正的畜禽经营市场,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注水和私屠滥宰等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构建有效的联防联动机制。

    农业部将重点加强对进口种猪的跟踪监测
    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     农业部5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境外动物疫情的监测和分析,重点加强对进口种猪的跟踪监测,扩大国内猪群的检测范围,加大屠宰、流通环节采样监测力度,及时排查疫情隐患。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严格疫情报告、免疫等各项防疫制度,进一步加大猪场消毒、检疫、无害化处理等各项综合防控措施;严格动物防疫条件管理,控制进出猪场的人员、车辆、物品等,加强生猪饲养和兽医人员的自我防护。

    同时,加大产地、屠宰、流通和储藏等环节的检疫监管,严防病死猪出场销售,对病死生猪实施严格的无害化处理,保障上市猪肉消费安全。

    通知还要求各地农业部门要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稳定生猪生产。针对当前生猪价格下跌的严峻形势,加强生猪生产数据监测与发布,全面落实好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各项政策,协调适时启动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的调控预案有关措施,努力稳定生猪价格。

    近期,农业部将根据前一阶段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对高风险地区再次派出督查组督查指导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