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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室装潢莫留火患

2004-02-1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目前,装修成了迁入新居的居民热衷的话题。然而,有些在装修中,由于缺乏专业人员的设计和管理,户主随意改变房屋结构一味追求气派豪华,留下了不少火灾隐患。

  一、采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降低了建筑的耐火等级。由于装修中大面积的墙面、地面被木制板和家具取代,有的还拉上窗帘布、幕布,铺上地毯,蒙上壁毯,使本来具有一、二级耐火等级住宅建筑降为三、四级的建筑,大大缩 短了发生火灾后至烘燃的时间;一旦着火,整个房间就似一堆干柴迅速引燃,很 难来得及扑救。更可怕的是,由于一些可、易燃材料燃烧后,排出大量有毒气体,危害人们的生命安全。

  二、任意改变房屋结构,影响了紧急疏散。装修中,一些户主求新颖、图漂亮,将原有室门或堵、或改,诸如月亮门、花瓶门、转门、拱门、推拉门等等; 厅中房、室中厅应有尽有,特别是一些特大户、楼中楼将整个房屋布置得富丽堂 皇,似一座迷宫;有的住宅的阳台、窗户被封得严严实实,整个居室像个铁笼, 影响了火灾时的逃生和消防队员的火灾扑救。

   三、任意改变电气线路,增大电器负荷。在装修中,一些户主擅自操作,或请无证电工安装,随意改变原有配电线路,购置伪劣电气产品,一些导线或裸露、 或直接敷设在可燃材料上,构成隐患。

   四、装修工人素质不高,装修过程中管理不善。据调查,在居室装潢队伍中,大部分是无证上岗,加之在施工中任意用电用火,有的装修工人在油漆操作中边 烧饭、抽烟,边刷漆,险象环生。

   居民装修中必须把好四关:一是严把材料关,尽量不用或少用易燃、可燃材料,必须用时,应喷上阻燃剂;二是把好通道关,保持方便快捷的通路;三是把 好电气线路关;四是把好施工中的管理关。总之,切莫种下火患,否则自食苦果。

  (《江苏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