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进入7月份,气温便明显升高,炎热酷暑,影响着驾驶员的行车安全,与之有密切关系的“人、车、路与环境”等诸要素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驾驶员休息不好,极易产生疲劳;车辆受高温影响,机械性能下降;路面在太阳的暴晒下变软,降低了制动性能;公路边的农民打场晒粮及一些年轻人夜晚驾乘摩托车兜风……诸多因素直接影响着驾驶员的行车安全,如遇突然情况,措施不力,将会引发交通事故。究其原因虽错综复杂,但归纳起来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人的因素:交通安全关键在于人,人是交通安全的核心,据有关资料统计,有80%至85%的交通事故是由人的因素造成的。驾驶员在高温下行车,体力消耗大,人体机能下降,反应迟钝,精神紧张,注意力分散,从而诱发交通事故。一些驾驶员为避开高温常常夜间行车,趁路面警力少而超载超速。2001年7月4日5时许,安徽省怀宁县月山镇驾驶员潘某驾驶皖H31757大货车,装沙沿G318线由小市开往安庆,行至四松道班门口,超越同方向一辆中巴车,因超载超速,措施不当左驾方向过急,导致车辆侧翻,将在路边等车的张某一家五人及同行的四个撞倒并压于车下,造成四人死亡、五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
其次是车的因素:机动车是一种速度快、能量大的交通工具,其性能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交通安全。当前机动车增长迅速,车辆类型、品牌复杂,部分厂家为迎合消费者心理,随意变更车型、大吨小标,甚至拼装生产目录外产品。2002年7月4日13时30分,安徽省太湖县百里镇驾驶员王某驾驶一辆飞彩牌农用三轮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太湖县境内S211线61KM+908M急弯处,翻下14.2米深的山谷,造成三轮车上乘坐人该县五名学生当场死亡,王某受重伤经抢救无效于7月16日死亡。
再次是道路及道路环境因素:交通事故大多数与道路环境有间接的关系。在我国,机动车发展迅速与道路配套设施建设不相适应,混合型路面较多,炎热季节是夏收夏种忙季,农民公路两旁堆物、打场晒粮以及天气变化无常时有暴风雨降临,这些都给车辆行驶带来极大的不便。2002年9月11日12时30分,太湖县李杜乡驾驶员查某驾驶皖H61497号农用三轮运输车,由南向北行驶至S211线105KM+150M处连续弯道下坡路段时,车辆失控,在弯道处翻入22.9米深的山崖下农田中,造成两名乘坐人及驾驶员死亡,三轮车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
在酷暑季节为较好地保证行车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笔者建议;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营造人人遵守交通规则、全社会关心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加强路面控管力度,减少管控盲点,使违章者无机可乘。二是驾驶人员要有良好的素质和职业道德,在炎热季节要注意休息,一旦出现疲劳现象,应立即靠边停车休息,保持清醒头脑。遇有天气变化或路面条件差,应减速慢行。通过村庄、集镇时注意观察周围环境,谨防事故发生。出车前、行车中、停车后都要经常检查方向、制动、传动等装置是否运转正常,不带故障出车,不开无牌证车上路。三是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相关部门要重视交通安全,把“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变成实际行动,加大治理事故黑点力度,同时要做好驾驶员的减负工作,拆除不必要的关卡,开辟绿色通道,为驾驶人员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何刘杰
摘自《交通安全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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