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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部分交通设施形同虚设 两成市民违章穿马路

2004-03-2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成小珍 魏黎明 王道斌 实习生 冯悦) 据有关资料显示,广州市行人违章过马路导致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一半以上,每年伤亡人数近千。行人违章穿马路似乎已经司空见惯。昨日,徐若清等11名代表在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对市内的斑马线、红绿灯等交通设施重新规划的提案。

 
  记者巡城

  路况复杂行人争抢道

  地点:昌岗路江南大道交界处

  由于此处没有人行天桥,行人如果从肯德基往广医二院,就要穿过3道红绿灯,如果从珀丽酒店往广医二院则要穿过4道红绿灯,而且4个绿灯也并非按行人穿过马路的时间及时改变。记者在路口看到,当时共有12名市民并排闯红灯从该路段走到马路对面。

  根据记者的观察,在该路段闯红灯的行人多是利用绿灯亮后、车辆拐弯前这段间隙时间,抢着跑到人行道中间,这时人行道上的红灯是亮着的,而驶向另一方向的车辆按规定停在线内,行人就可顺势走到马路对面。

  地点:体育西天河路交界处

  此路口毗邻天河区众多繁华场所,人流、车流量都很大,其中不少车辆要从这个路口从天河北路拐往天河路。虽然路口有交通灯指示,但行人违章现象相当突出。不管红灯是否亮着,只要有一个人往前冲,后面的人就马上跟上来,形成一个违章队伍,使该路口的交通灯号形同虚设。经过该路口的车辆无法正常按灯号行驶,要么停车避人,要么和行人争道,为了能尽快通过路口,司机只得施展左挪右移的穿插车技。

  代表调查

  两成多市民违章穿马路

  11名代表在联名提交的议案中指出,行人交通违章占交通事故高发比率的现象应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及时出台相应措施。2003年10月28日经全国人大通过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对行人过马路作了明确规定;在行人违章处罚上,从1988年9月开始也有相应的法规出台。而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在广州,行人交通违章导致交通事故频发、车流量减慢的高发路段比比皆是。据去年公布的《广州市主要城市快速干线行人过街情况调查报告》,广州市有23.3%的人违章穿马路,严重路段达66.7%。

  代表建议

  重新规划道路斑马线

  对此,代表们建议我市有关部门在规划城市交通路网时,改变“重车不重人”的思路,尽快重新规划全市道路斑马线,根治行人交通违章顽疾,减少交通事故,减轻机动车驾驶压力。

  11名代表在议案中建议,有关道路的建设管理部门要科学论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斑马线设施,真正方便市民;完善红绿灯设置,增加斑马线红绿灯的合理配置;交警等部门要加强执罚,修改《广州市道路管理处罚规定》的罚款数额和罚款方式来对违章市民进行罚款教育;将罚款落到实处,以加强行人的交通遵章意识;除路段交警外,允许巡逻交警随机当面执罚。